|
如题,新加坡3M公司,为什么不能在辞职后最后一天工作日里算好薪水给员工?说什么要帮我们交税,据所知其它公司在员工辞职一个月内,都可以办好报税等手续,而且并在离职最后一天给支付支票或现金。
原来HR还说只要你最后一个月不加班不拿年假,不拿MC,就能算好,今天去问还说要等我回国四周后再转到银行卡。不是不相信公司,因为之前的人也是回去后再公司转到国内卡里的.但为什么大多数公司都可以在离境前办好这些手续的,而这公司却不能,试问这公司的HR都是吃什么的。这就好像我们自已辛苦的血汗钱要放在别人的口袋,至于到时转到你卡里多少,你也无能为力与它计较,难不成还要飞到这边和它们理论,嗨,就算是新加坡本地人也没时间跟它计较啊到时。到时转到国内卡里工资少你几百几十你也拿它没办法,钱虽然说是不多,但这是属于自已的东西。(好像劳工部也只是会发信给你的公司催,根本起不到什么法津效应,如果去律师那边则是麻烦)嗨,8月底就要走了。
求大神指点,还有和本人相同情况的欢迎吐槽跟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