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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a/LTVP] 主PR 拿到6个月Non-renewable LTVP +2000$D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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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8-2013 18:40:5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真的有点后悔申请PR了, 组屋不能买,原本P1有三个2年的LTVP, 现在只给了一个6个月的NON-RENEWABLE LTVP, PR给直系亲属都可以直接申请89天的普通签证,现在居然给了这么一个鸡肋签证, 还要2000块 bond, 这是新政策吗?孩子才16个月啊。
发表于 31-8-2013 19:15:4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可喜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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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8-2013 19:18:52|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给父母申请LTVP来说PR的确不如P1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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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8-2013 19:28:2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幽幽暗香浮动 发表于 31-8-2013 19:18
在给父母申请LTVP来说PR的确不如P1好使

好像是这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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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8-2013 21:30:0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是越来越坑爹了。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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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8-2013 21:43:31|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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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8-2013 21:56:20|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等申公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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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013 23:09:1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MOM 和 ICA 怎么就能差这么多呢? 真有点不能理解,同样的人为什么要面对完全不同的政策,而同样的新加坡政府机构在面对同一个国策目标居然有这么大的差别,现在对坡县这个称呼有了新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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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2013 08:17:3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理解的,1。不可能对pr采用不同等级的对待。
2。对于外来工作人士,一定会有不同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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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2013 09:18:4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说吧,P1呢是外来人才。。。PR就算半个本地人才了,秉持外来的和尚会念经的传统观念,对外来人才更放松一些是可以理解的。。。: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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