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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9-2013 15:26:40|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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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onic 发表于 3-9-2013 12:56
记得分享,他们签证中心也不是很清楚新条例
Ok,简单分享一下。
我自己本打算申请的是F签证, 被告知新条例下的F字签证是non-business visa, 如果是商业访问,应该申请M签证。所需材料就是1.新加坡护照及其复印件。2.本地公司出的一封信。3.填好的申请表格外加一张照片。
一年多次,每次停留最多60天。
本打算给孩子申请Q1的,材料按网上要求准备的,1.孩子护照及其复印件。2.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3. 国内亲属(孩子的奶奶)出具的邀请函,及其邀请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 本人的出生证明复印件。
资料齐全,可以办理Q1, 但是要求规定必须在到中国之后30天之内向当地县级以上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居留证,看各个地方的政策或喜好,给180天到5年的居留期。问她们 是不是一定要在邀请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居留证,里面的美女笑笑表示她也不知道,只知道30天必须去申请居留证。
由于一些不确定因素,我放弃给孩子申请Q1, 换成Q2, 还是那些材料,Q2的不同之处是无需申请什么居留证,一年多次往返,每次可停留90天。
最后,我觉得新条例很好,签证服务中心也很不错。愿天朝的服务人民的精神进一步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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