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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急需要帮助,谢谢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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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9-2013 08:59:0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7月份的时候在公司加班的时候受伤,脚后跟韧带撕裂,有看公司提供的诊所,可是在8月22号去新加坡中央医院骨科专科时,医生有要求住院,当时公司没有回复。之后复诊查出有受伤地方有发炎迹象。转到新加坡中央医院发炎关节炎专科复查9月2号,当天医生要求我住院治疗,公司没有同意,医生给我开出一封信件《如图!》,公司当时说很严重,需要时间商讨。可是一个星期过去了公司没有答复。请问现在我应该怎么办,怎么样求助才最有效,我现在已经延误治疗快三个月了,我想回国治疗,怎么样能拿到属于我的赔偿金。到哪里可以找到那种法律援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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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9-2013 10:30:4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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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9-2013 15:25:5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公司啊,很小的公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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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0-2013 00:17:13|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需要知道你是拿什么准证 薪水多少受不受劳工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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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3 08:20:1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经济网新加坡11月22日讯 由新加坡人力部兼国家发展部政务部长陈川仁提出的关于工伤赔偿修正法案,近日在新加坡国会得以通过。根据修正法案,死亡的工伤赔偿额下限调高至5.7万新元(约合28万元人民币),而上限则调高至17万新元(约合85万元人民币)。而终身残疾者则可获得7.3万新元至21.8新元的工伤赔偿。

  据了解,按照新加坡目前的工伤赔偿法,雇主对员工死亡和终身残疾的工伤赔偿额下限分别为4.7万新元和6万新元,赔偿额的上限则分别是14万新元和18万新元。这意味着假设一名月收入为1800新元的25岁员工如果在工作中出现意外死亡,那么他的家人所能获得的赔偿额将会比目前的规定多出3万新元,即21%左右。另外,根据新的修正法案,员工意外受伤的医药索赔顶限也由原来的2.5万新元增加至3万新元。

  陈仁川在解读新的工伤赔偿修正案时表示,该修正案经过了政府与劳资双方的广泛咨询和协商,在充分考虑了劳资双方的利益以及权益的基础上制订的。陈仁川认为,在受伤工人与雇主或者保险公司的利益之间取得平衡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工伤赔偿一项不追究责任的法律,这一点与海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制度相类似。这意味着受伤工人只要是因工受伤,无论错在哪一方,他都理应获得赔偿。所以,陈仁川强调,在这种把赔偿和责任都归于雇主和保险公司的制度下,他们所承受的责任必须是有限的。他认为,如果哪个受伤的工人觉得自己应该得到更高额的赔偿,那么他只要能够证明发生工伤事故是因为对方(雇主)的疏忽造成的,就可以选择提出民事诉讼索赔。

  据了解,新加坡政府三年前曾经对现有的工伤赔偿法进行过检讨,当时除了根据工资走势调高死亡和终身残疾的赔偿额以外,也把多年来一直排除在这项法令之外、月收入超过1600新元的白领工人纳入到法律的保护范畴,使得85万名工人直接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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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3 08:22:1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关于在新加坡寻求协助

  新加坡法制健全、执法严格,劳务人员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劳务人员不得采取过激方式维权,威胁自杀、罢工、围堵政府部门等行为都是违法的,将带来严重后果。劳务人员如自行在外违法打“自由工”、或劳务人员在申请工作许可过程中提交了虚假材料,则其工资收入将不受法律保护。

  在新务工期间出现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寻求协助:

  1. 新加坡人力部总部:18 Havelock Road(合乐路18号)

  蓝色大厅:关于工资、休假、解雇等劳资纠纷以及工伤索赔咨询;

  橙色大厅:关于工作准证(WP)的签发、更新和取消等事务咨询;

  绿色大厅:关于劳动就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投诉(需事先通过网上预约)。

  2. 新加坡人力部外国人力管理署:120 Kim Seng Road(金声路120号)。

  关于中介费纠纷、假文凭、劳动保护、住宿条件等方面的咨询投诉。

  3.拨打新加坡人力部咨询电话:

  4.新加坡外籍劳工中心:62 Rangong Road(仰光路62号),求助热线

  该中心可帮助劳工处理关于雇主拖欠工资、没有合适的居住和医疗条件以及工作环境恶劣等方面的投诉,开放时间为周二至周五上午9点到下午5点,周六和周日为上午11点到下午3点。

  5.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150 Tanglin Road(东陵路150号),每周一、三、五上午10:30-12:00接待我国劳务人员咨询投诉,其他时间也可拨打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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