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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錄自《中觀寶鬘論廣釋》 喇拉秋智仁波切 著 索達吉堪布 譯
http://www.zhibeifw.com/down/book1/sdj-xm/xm24.pdf
庚二、任命主諫大臣:
明規具法親,貼心淨不嗔,
族貴秉性賢,感恩任大臣。
了知世間的道德規範或君主法規,並且精通與其他國王和平共處、發放布施、決斷國政、調解爭端諸如此類的事;不行非法,具足正法;內心調柔,語言溫和;對國王有敬畏心和忠心;無有自私自利的垢染,相續純淨;與眷屬百姓貼心,胸襟寬廣;種姓高貴;秉性賢善;愛憎分明而感恩圖報。具有以上九種功德的人,應當任命為主諫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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