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狮城论坛

12
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
楼主: valen_zzr

[其他] 请问关于MOM的stern warning

[复制链接]
发表于 4-12-2013 20:10:01|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valen_zzr 发表于 4-12-2013 19:57
您理解错了,我去年12月 EP 当时已经被割了,现在回国马上就一年了,公司打算给我申请再过去,就是心里没 ...

哦.....是这样。

这里估计没有人可以回答你的问题。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去申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12-2013 00:23:1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valen_zzr 发表于 4-12-2013 18:33
大家帮忙看一下这封信,能读出些什么信息来吗?

信上说了,你和雇主之间必须有一个合法的工作准证你才能为雇主打工。
如果雇主没有给你申请合法工作准证就让那个你给他工作,他就要罚款。。。。。坐牢。。。。(上面的数字自己你自己认识。)
如果你没有拿到合法工作准证就给雇主工作,你要罚款。。。。做牢。。。。。(上面的数字自己你自己认识。)

------最后信里说了,这次是严重警告,如果你们再犯同意的罪行,绝对按照MOM条例罚款你们,及判你们坐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12-2013 09:42:4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valen_zzr 发表于 4-12-2013 19:57
您理解错了,我去年12月 EP 当时已经被割了,现在回国马上就一年了,公司打算给我申请再过去,就是心里没 ...

想那么多没用,申请就万事大吉了。
那封信,如我所说,只是一个警告,没有提控。如果再犯,会被提控,由法庭定罪。
楼上的翻译也是不准确的,主要是说你没有合法雇佣工人。不过,你本身就不是雇主,其实跟你关系不大。也警告你如果以后雇佣工人要怎样怎样。。。
有没有案底,应该是问题不大,除非你申请的是作为管理者的职位吧。
祝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2-2-2014 17:57:3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凡事不要用例子猜测,每一期的法规都会变动,最好找通晓MOM,移民厅法的人咨询,才是最恰当的,当然要付费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