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教大师:
本人PR刚两年,带着儿子在10月申请了SC,现在考虑公公以后想来新加坡常住,婆婆现在是五年LTVP带宝宝,公婆有一套公寓在这边,2016年建好。现在想要老公申请,我留着中国国籍,可是已经申请了,别问为什么之前没有考虑好,之前有些其他情况。
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1. 继续等待,SC批准后以后我为我公公的LTVP上诉,可能拒绝或者是批准一两年,我公婆在这边有联名买公寓,这样会不会是一个加分点呢?现在LTVP太难申请了,还有我婆婆再延她的LTVP会不会下来也不知道
2. 继续等待,SC拒绝后我老公带着宝宝申请,貌似是最理想的了
3. 把我老公的申请也交上去,变成一家三口申请,批准后我放弃申请,但是不知道会不会影响我之后PR延期
望大家不吝赐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