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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想帮我的女友咨询一件问题。
女友PR和新加坡公民前任老公 通过律师协议离婚已分居,目前离婚手续还在办理中。
在此期间结识新的准老公。已经怀孕。
可以在新加坡生宝宝吗?
新加坡医院做体检。需要提供爸爸的名字吗?(当然,也听说过女性为结婚也是可以生宝宝的。)
如果在新加坡生完宝宝,刚好到了办理离婚手续时间。会影响宝宝的出生证明之类的手续吗?
因为如果离婚手续办理完后。想马上结婚。办理宝宝手续。
还有具体不清楚的问题。想得到专业律师的回复。
也想听听大家给我女友的本地建议。
比较着急。寻求真诚帮助。
非诚勿扰,万分感谢!
如果你是律师,请留下你的电话号码。我会打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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