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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在家居士是否應斷除淫欲
《文鈔》之《復周群錚居士書》(節錄)印光大師 著述 佛弟子 敬譯
【譯文】
如來宣說佛法,化導眾生,不過都是隨順世俗人情,絕不勉強說人做不到的事情。比如受持五戒,或者受一條,或二條、或三條、或四條,或者五條都受,都是隨順人自己的意願。又比如戒淫,出家就要必須全斷,而在家人就只禁止邪淫。因為男女結合,關乎倫常大道。所以說戒律中不禁止。然而既然受戒,必須節欲。如果不為了傳承子嗣行淫,只是貪戀快樂,雖然不犯戒,也有大過,不過比邪淫的罪過輕很多罷了。
如果是菩薩來度化眾生,既然有妻子,雖然他自己沒有慾念,也會俯順人情,偶爾行夫妻房事。因為配偶仍是凡夫,不能沒有情慾,如果絕慾不與之同房,或許就會心生怨恨,導致生起毀謗佛法的爭端。這樣不但不能增長她的善根,或者因為造作誹謗三寶的罪業,而墮落惡道。所以說先用利益引導眾生,然後才能漸漸讓人接受佛法的教化。這是婉曲地隨順人情,巧設方便的大慈悲啊。因此,只應當節欲,不必絕欲,可以一季度行一次房,這樣才不會讓妻子有渴望的苦惱。對於你自己的修持也並沒有妨礙,而且可以誘導她修持淨土法門。也可以和妻子說:“ 如果你不念佛求生淨土,就永遠不和你行房。” 她自然會勉強實行,不知不覺中生正信心。
至於生孩子與否,固然不用說。因為你兄弟的孩子很多,難道必定你自己有兒子,才可以叫做不絕祖先的宗嗣嗎?因為夫婦結合,都是過去世中有緣。不能讓她種善根,怎麼忍心致使她墮落惡道呢?《詩經》說:“ 夫妻情投意合,恰如琴瑟協奏。兄弟常常相會,祥和歡樂敦厚。全家安然相處,妻兒快樂歡喜。” 孔子說:“ 父母怎麼能不感到欣慰呢?” 你如果只顧自己的修行,不考慮妻子的感受,造成她長期渴想,或者導致抑鬱而終。你如果果然能夠上品上生,固然沒有大的障礙。否則對於父母有違背意願的過咎,對於妻子就成了結下怨懟的仇人,對於修持就會造 成大牽累,相對於稍微開放夫妻房事的牽累,大得太多了。
印光身為出家人,絕對不勸人造罪業。人家既然把終身託付於你,你就應當恪盡夫妻之道。這個實在是修行的宗旨,終極的倫常情理。請你發菩提心,攝受她不知道淫欲為苦難之本的淺見,使得將來能同生於沒有情慾的極樂世界,這樣才不辜負前世有緣、今生結為夫婦。
還有,如果妻子生孩子,便是大的牽累,沒有孩子就非常安樂清閒。而且侄子一群,哪一個不可以做兒子呢?實在來說,你的福氣,比你兄弟的福報大得太多了。可惜世間人大多看不到這一點,於是終其一生為兒女做奴僕。試想一下,實在是大幸。這個話雖然有違世間人情,其實是至理至情。
【原文】
如來說法,悉順人情,不強人以所難。如受優婆塞戒者,或一、或二、或三、或四、或具受之,悉隨人意。即如淫戒,出家則須全斷,在家則唯制邪淫。以男女居室,大倫所關,故不為製。然既受佛戒,必須節欲。若不為宗祀,唯圖快樂,雖不犯戒,亦有大過,不過比邪淫為輕減耳。菩薩處俗既有妻室,雖無慾念,亦當俯順人情,時行夫婦之事。以凡夫不能無情,若欲絕不與相親,則或出怨恨,致起毀謗佛法之釁。不但不能增長善根,或致造謗業,墮落惡道。以故先以欲鉤牽,後令入佛智,乃曲順人情,巧設方便之大慈悲也。但當節欲,不必絕欲,一季一親,庶不致妻有怨望之苦,於汝修持亦無礙,且可以誘令修持淨業。當云:“ 若不修行淨業,即永與絕交。” 彼自會勉而行之。
至於生子與否,固不須論。以汝兄弟子甚多,豈必自己有子,方為不絕先祖之嗣哉?良以夫婦相處,殆有夙緣。不能使其種善根,忍令致彼墮惡道乎?《詩》雲:“ 妻子好合,如鼓琴瑟。兄弟既翕,和樂且湛。宜爾室家,樂爾妻孥。” 孔子曰:“ 父母其順矣乎!” 汝一意修行,斷絕欲事,彼或長時怨望,或致抑鬱而死。汝果上品上生,固無大礙。否則於親有拂意之咎,於妻成怨對之人,亦屬大累,較稍開欲事之累,深之多多矣。
光為僧人,斷不勸人造業。人既以身從汝,當盡夫婦之道。此實修行要義,倫常至情。祈發菩提之心,攝彼不知欲為苦本者,同生無欲之極樂世界,庶可不負夙生有緣,今為夫婦矣。又妻若生子,則為大累,無子則安樂之極。而侄子一群,何一非子。刻實而論,汝之福,較汝兄汝弟為殊勝多矣。但世人多看不到此,遂畢生為兒女作奴僕。試一思之,實為大幸。此語雖違情,實至理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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