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食用酒肉来看修行人 民国40至60年代,台湾社会普遍贫困,鸡鸭鱼肉等,只有贵客来访或过年,以及各个聚落一年一度的「神明诞辰」大拜拜才会上桌。 话说有酒、有肉的大拜拜,返乡游子加上四处涌入的亲友食客,人声鼎沸、热闹非凡。然而酒足肉饱后,素来简朴的景象马上变了个样: ﹡木讷的邻居变得多嘴,爱讲话,很啰唆却不知所云。 ﹡到处酒气冲天。 ﹡出现许多走路不稳、话说不清者。 ﹡酒醉者随意在墙角或马路边尿尿。 ﹡到处都有呕吐物,又脏又臭。 ﹡或有酒醉者摔得头破血流。 ﹡喝酒的人大声说醉话、发牢骚、吵嘴,乃至于打人、互殴。 ﹡偶而马路边躺着醉汉,叫都叫不醒。 以上是许多年长者的共同记忆,酒肉不分家,喝酒配吃肉的坏处由此景象可见一斑。 还没有入佛门前在道教庙宇帮忙,无论出巡或进香前,玄天上帝都会指示:「全程吃素,酒肉不许。」有一次更明白地说:「有没有修行,看他有没有『吃素』就知道了」。当时还无法体会玄天上帝是要我们吃素。 台湾各地的大庙宇做醮时都有个传统,就是整个村庄的人都得持斋一个月,不许喝酒吃肉,也不许贩卖鱼、肉。 「吃素」到底与「修行」何干? 为何玄天上帝要我们吃素? 做醮时为何要斋戒,不许喝酒吃肉? 进入佛门修行后才知道这个道理: 一、「众生皆我宿世亲属、长养慈悲心、不与众生结恶缘、护惜身命人畜无别、为求清净佛土教化众生」故,一切肉皆不得食。 二、不食肉者「有大慈之德、为护恶人毁谤三宝、为成就无量功德之聚、欲利自他、得生梵志种及诸修行智慧富贵处、悉舍恶心」故,一切肉皆不得食。 三、食肉者「诸天所弃、常受短命多病身、坏清净行失沙门道、违圣人教、断如来种、得助杀无量罪、增长贪瞋不得出离、非修梵行者、远离贤圣受生死苦、长不善业增大苦本、身体臭秽恶名流布、恶业所缠当堕不饶益处、贪众生味」故,一切肉皆不得食。 原来出巡、进香、做醮时,忉利天天神下降人间而为护持,他们不喜欢人间无知众生因杀生而造作恶业。偈言:「弥勒菩萨法王子,从初发心不食肉,以是因缘名慈氏,为欲成熟诸众生。」佛子当发如是大愿,净持禁戒威仪不阙,尽未来际终不食众生之肉。 而喝酒后的醉态,违犯了所谓身、口律仪。论典说「谷酒、果酒、药草酒,如是等能令人心动放逸,一切不应饮。」 提起心智坚定的「一贯道和笃信佛教」长期「吃素禁酒」者,还真令人敬佩。 多年前某日,路经邻居牛肉面店,瞥见几位身着密宗服饰的喇嘛在店内大啖牛肉面,桌上还有几盘牛肚等小菜。之后每每再经过那家店,还是经常看到喇嘛们在店内享用牛肉面的场景。屡屡目睹这场景令人纳闷,身着密宗服饰者不也自称是佛教徒吗,怎么可以吃牛肉? 之后,向修行密宗金刚乘的友人询问,他说:「密宗行者是可以吃肉,因为我们在吃肉前,有能力先行『超渡』这些众生,被密宗行者所食用的众生,算它们有福气,可以直接往生西方极乐世界。」 这是何其荒谬之说啊!自称是佛教徒,佛陀殷殷告诫勿食众生肉的教诲,他们都不信受,还诳称有「超渡」这些众生能力而食之! 密宗小喇嘛们吃肉也就罢了,想不到密宗当今的头头第十四世达赖喇嘛也爱吃肉,达赖喇嘛说:「我达赖喇嘛自己都喜欢吃猪肉,对这个没有限制。我特别喜欢吃中国烹调味道的猪肉,最好的是四川菜。在我去台湾访问时,曾说过喜欢吃辣椒牛肉。」 密宗陈健民上师说:「瑜伽信徒和肉食的荼吉尼信徒,两者都须要摄取动物的荷尔蒙来增加一种拙火的功夫。由于他们必须具有这一功夫,才能用来保护在他们体内的红与白菩提不被改变,因此他们都可以食用动物的肉类。」 在台湾,一贯道和信奉佛教的信众长期吃素者多得数不清。那些自称为佛教密宗僧侣者,乃至于位高权重代表藏传佛教的达赖喇嘛却反而毫不避讳地吃肉,并且鼓励其行者多吃肉,若此种种著实令正信佛教徒们匪夷所思。 2012年初北京二位友人来台,笔者宴请他们在内湖仁和斋素食共餐,友人问为何持斋? 我言:「信奉佛教,遵 佛告诫故。」 友人说:「我们跟就读北京大学研究所哲学系的『O措活佛』很熟,但这『活佛』,大鱼大肉从不拒绝,也没有吃素呀?还…」 《入楞伽经》有一段经文如是说: 「大慧!今此楞伽修多罗中,一切时一切肉,亦无方便而可得食。是故,大慧!我遮食肉不为一人,现在未来一切不得。」 以上这段经文明确的说:一切时一切肉,亦无方便而可得食-世尊不许弟子假借任何理由食众生之肉。佛弟子众等皆应谨遵佛陀的教诲,慈念一切众生,不敢有犯、奉戒不忘。 在密宗诸师之中,有许多人除了吃肉之外也都不禁酒的,譬如达赖喇嘛说:「在无上瑜伽中,有讲到喝酒、吃肉的问题,而这是与男女结交(注:男女双身修法)有关系的。」 《佛说分别善恶所起经》说,酒能醉人,酒醉有三十六种过失: 1、子不敬父母,臣不敬君,君臣、父子无有上下。 2、语多乱误。 3、两舌多口。 4、人有伏匿隐私之事,醉便道之。 5、骂天溺社,不避忌讳。 6、便卧道中,不能复归,或亡所持物。 7、不能自正。 8、低仰横行,或堕沟坑。 9、躄顿,复起破伤面目。 10、所卖买谬误妄触觝。 11、失事,不忧治生。 12、财物耗减。 13、不念妻子饥寒。 14、嚾骂不避王法。 15、解衣脱褌袴,裸形而走。 16、妄入人家,牵人妇女,语言干乱,其过无状。 17、人过其傍,欲与共鬪。 18、蹋地唤呼,惊动四邻。 19、妄杀虫豸。 20、挝捶舍中付物破碎之。 21、家室视之如醉囚,语言冲口而出。 22、朋党恶人。 23、踈远贤善。 24、醉卧觉时,身体如病。 25、吐逆如恶露出,妻子厌憎。 26、意欲前荡,不避象狼。 27、不敬贤者、沙门。 28、淫妷而不畏避。 29、如狂,人见皆走。 30、如死,无所复识知。 31、醉或得疱面、酒病,正萎黄熟。 32、鬼神恶之。 33、亲厚知识远之。 34、蹲踞视长吏,或得鞭搒合两目。 35、死后入太山地狱,销铜入口焦腹中过,求生难得、求死难得千万岁。 36、地狱中出,为人常愚痴,无所识知。 以上经典所说,与村落之中所见醉客百态完全符合。即便只是饮酒而不醉酒者,还是有十大过失: 「1、颜色恶。2、劣力。3、眼视不明。4、现瞋恚相。5、坏田业资生法。6、增致疾病。7、易增鬪讼。8、恶名流布。9 、智慧减小。10、身坏命终堕恶道。」 肉是众生命,酒是昏醉之药、放逸之门,故而皆制于重罪。初入佛门受三皈五戒者,都知道佛门之中不许「杀生吃肉与喝酒」,这是信奉佛教最基本的要求,出家人更是严格禁止,佛经中又无特许密宗行者可以喝酒、吃肉的记载,他们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大口大口地吃肉,无有是理,乃是败坏佛教清誉与门风并严重毁佛戒律者也。 号称佛教僧人,却找各种借口而食酒肉者,实乃如《楞严经指掌疏》卷6说:「谚云酒肉穿肠过,佛在心头坐,真鬼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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