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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坛 分居书面协议的概念及意义 咨询 微信 lawhelp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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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4 17:20:0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辣椒Jocelin 于 27-2-2014 11:45 编辑

     所谓分居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就终止夫妻同居义务所达成的书面协议。       允许夫妻双方在律师的帮助下,就当事人婚姻财产和其他财产的划分,婚姻债务的偿还达成协议,       并就夫妻间的抚养方式,抚养费的数额,子女抚养,监护等问题达成协议并经法院批准。
       分居协议在目前新加坡婚姻家庭法律事务中也出现的越来越多。


分居协议具有以下效力和意义:


  1、缓解家庭矛盾,避免草率离婚。分居可以使夫妻双方暂时分离,各自冷静,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并反省除离婚外是否有其他解决问题的途径。
            同时可以使当事人事前体验离婚后所必须 面临的单独生活及有关子女抚养安排等问题,评估自己是否有办法适应离婚后的生活。
        2、可以使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当事人提供合法的规避途径。
        3、为离婚案件的审理提供证据的作用。《婚姻法》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三年的 作为法院认定夫妻双方是否感情破裂的标准,在此条件下若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但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在以上述理由诉请离婚时,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而在现实生活中夫妻没有书面协意,当事人通常很难举证,
           倘若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之前,签订了书面的分居协议,正好为分居事实的认定提供了证据上的支持。




  


发表于 23-1-2014 23:11:02|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谢谢。 你的解答太好了。 以后还会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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