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evothong123 于 13-2-2014 00:18 编辑
本人马来西亚人,27岁,PR 一年半,计划满两年就申请公民。
太太中国人,27岁,现在刚生了女儿,待国内,女儿中国国籍,太太之前新加坡做工。
我们01/2013新加坡注册,帮老婆申请过一次PR,03/2013的时候申请,不批。那时还不知道怀孕。现在想帮老婆申请LTVP来,过后另外找工(WP),想请问各位大哥大姐,
1) 如果我申请到公民,是不是可以直接申请女儿的公民?
2)如果申请女儿的公民,可以同时申请太太的PR?还是两位一起申请PR比较好??
谢谢各位大哥大姐的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