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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元,看清一个人(寻求公正的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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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14 02:03:06|来自: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来看惯了论坛上那些被二房东欺骗的经历,以自己5年来的租住经历,类似的情况不会在我身上发生,可
是事与愿违,也让我看清了一个人。

本人姓名:TAN JUNXX
IC:G07123XXX
电话:901481XX
住址:BLK 3XX UBI AVENUE 1

对方姓名:GAO GUIXX
IC:S81849XXX
电话:818367XX
住址:XX CHIKU ROAD, CHIKU MANSIONS
论坛ID:许许许 以及 kc910

事情的主角就是本人和二房东(姑且称之为GAO,下同)表达能力不太好,敬请原谅

       去年7月的时候我和女朋友准备回到新加坡工作(之前本人在新加坡读书),人还在国内时由于机
缘巧合(或者不幸)在狮城上看到了GAO出租的房子,因为只能看到照片和描述,价格合适而且是公寓,我
们非常喜欢这个房间,恰巧GAO所留的联系方式开通了IMESSAGE,于是我们联系上GAO,通过聊天感觉这个
房东还不错,挺热心的,然后让我新加坡的朋友替我垫付了房租押金+水电押金总1300元。去年8月的时候
便和女朋友一下飞机便住入了这个房子。果然理想和现实是有偏差的,房间里面总体不错,和照片上差异
不大,只是这个所谓的公寓是非常老式的4层公寓,没有电梯也没有保安,不过还好房间是在2楼而已,所
以还是可以接受的。当我们洗澡的时候发现热水器(是那种使用至少有年份的热水器,连颜色都已经发黄
了)的水并不是太热,而且无法调节温度,莲蓬头也有些孔貌似是堵塞或者是怎样,反正水从莲蓬头里出
来是非常小的,并且可以看到热水器机身与莲蓬头连接的水管处缠有透明胶带并且已经泛黄。我们试着拿
下取下莲蓬头,发现水大了不少,虽然温度方面没办法控制,但是我和我女朋友都不是那种会太要求别人
的人,所以并没有要求GAO更换,只是随口提了提,他也回了句“以前就是那样了,没办法”。同时空调也
是一直滴水,我们便用了几个塑料桶接着,只是如果一直开着空调的话,每过几个小时就要换一次,这个
挺麻烦,于是跟GAO讲了。过了几天他便请人来清洗了空调,并且之后的每3个月便清洗一次,每次收费20
元。
       到了今年11月多的时候,我便开始寻找其他房间居住,一来是因为现在所有的经济来源都是依靠
着我跟我女朋友的薪水(不想再依靠父母),二来是几个月来的水电费都居高不下(可能是因为旧公寓的
原因,因为我们房间的空调开得并不多,基本上只是我在的时候都是没开空调的)原本看上了一间非常好
的新公寓普通房,可是由于入住时间的问题,在我们询问过GAO可否在12月多搬走可是被拒绝了原因是合同
签的是6个月的,并且要提早一月通知,而我们只是做到了提早一月通知,所以不可以提前搬走。我们只好
作罢。1月的时候终于找到了另外一间比较合适的组屋主人房(也就是本人现在所居住的这间),然后通知
GAO我们将在1月底搬走并请他准备好押金以备退还。最终由于工作作息等原因选择了1月30号这天搬走(你
没看错就是年三十这天)我们打扫了整个房间整理好了所有东西向GAO索要押金时却被告知1100元房租押金
可以先退还给我们但是剩下的200元水电押金要等2月7日房东检查完所有东西并扣除水电费后再予退还。我
们认为这样的安排合情合理,于是请他先检查了一次然后确定没有什么损坏之后搬离了此房间。而且在第2
天还发新年问候给GAO表示祝愿,GAO也有回短信表示祝愿。可到了2月10日的时候GAO并没有联系我们关于
押金退还的事宜,所以我发了短信过去问他房东是否已经检查完了,然后GAO回复我说我们房间非常脏,角
落发霉,需要请人重新打扫,然后热水器漏水,缠有胶带,之前是好好的没有胶带的,我们剩下的押金(
扣除水电费后120)还不够赔偿的之类之类的话。可是热水器漏水的事情是一直以来就有的,我们在离开前
也请他检查过,他也承认没有什么问题我们才搬离的。并且在大约是11月或12月的时候,外面公用的热水
器短路,GAO以及其他几个房间的房客也借用过我们房间的浴室来洗澡,理应早就知道热水器本来就是什么
样子,并且当时因为外面热水器的问题,GAO说房东要换掉2个热水器,可是当时我们都在上班,没有时间
回来给安装师傅开门,所以当时跟他说我们就要搬了,我们房间的先不用换了。所以GAO现在说热水器的损
失要算到我们头上的时候我们认为很冤枉,于是跟他通过短信理论,可他就是讲说他检查的不算数然后又
说没办法,最后反问我们不提早讲。言下之意就是我们早应该要求更换的。然后我短信跟他说如果是这样
的话请他告诉我房东的号码然后我自行跟房东交涉,然后就一直没有回信了。
之后就是今晚的事情了,由于我们在搬家之前还有一些家乡腌菜遗留在了之前住家的冰箱里,于
是我打电话给了之前住家的房客要求他帮我开下门(因为我担心GAO会拒绝给我开门,这样我连自己的东西
都拿不到)在整理好要带走的东西后,我敲GAO的门(GAO现在住在我们之前住的主人房里)并跟他再次谈
起押金的事情,GAO还是一味的说是房东派人检查的和他没有关系,甚至还可笑的说到房东说缠了胶带没什
么,但是专业人士打开了那个热水器,说是里面坏了,如果继续使用的话会跟外面公用的热水器一样导致
跳电的发生,所以这笔帐要算到我们的头上。我问GAO既然只有专业人士而且是打开了热水器才知道坏的情
况,那这个问题会可能是我们去弄坏的吗,明显是热水器老化的问题,可是GAO就是推卸责任,并且说如果
我要跟房东交涉的话他只能给我中介的号码让我跟中介去谈。事实上我从头到尾就不知道还有个中介的存
在。我看再谈也是没有什么结果,所以接受了他跟中介谈的建议,但是我建议GAO先报警,然后我们去警察
局备个案,这样他没办法无限期的拖下去,同时我认为警察如果在分析过事情经过后会做出公正的判断。
然后GAO报警说我强行进入他的房间,请警察过来处理。警察大概在15分钟左右到达了,在经过交谈之后,
警察说他让GAO跟中介以及房东那边去咨询后再给我答复,我说如果GAO不给我答复或者GAO不提供任何中介
或房东的联系方式给我去进行交涉的话怎么办,警察居然说"UP TO HIM",说如果GAO拒绝提供任何信息的
话我只能去小额法庭请律师去告GAO,而且胜诉的话只能取回押金,但是律师费什么的要自己出,而且他还
说至少要几百块的律师费。然后我跟警察说这个没有问题,因为押金其实钱并不多,我只是不满意GAO推卸
责任的方式以及克扣押金的做法,我只是想讨个公道。警察说没问题可是现在很晚了(晚上11点多-12点多
)他们的职责是过来保证不会出现打架,如果我想要有个结果让我明天去小额法庭处理,我看也是没有什
么结果了所以我就接受了警察所说的,先回家了。回到家之后我立刻搜索有关小额法庭的信息,结果发现
并不如警察所说,并且小额法庭根本就不接受房东与住客之间的纠纷,所以我现在发这个帖子,一来想请
大家给点建议并且公正的判断下,二来想请大家谨慎对待类似GAO这样的人,因为他平时看上去是挺好的一
个人,可没想到知人知面不知心,背地里这么阴险。

以上是背景。。。。本人保证句句属实,如有任何欺骗,本人愿意承担任何后果

以下是我的几点疑问及判断,也请大家看看我说的对不对
1. 外面公用热水器坏了后,GAO让房东立刻找人更换了外面的热水器并打算更换我们房间的热水器但最后
由于我们没有办法及时回家而没有更换,其本质上就已经认定我们房间的热水器用起来不太好的事实
2. GAO在外面公用热水器坏了之后2天内都借用了我们房间的浴室洗澡(换热水器是在这之后几天)他有问
过我们热水器有什么大问题没有,因为我们一直都这么将就着用,所以我们的回复就是还行,就是有点漏
水但是我们拿下了莲蓬头所以没什么大问题。为什么他当时没有跟我们讲说是我们弄坏了热水器,而在我
们搬家之后才说我们弄坏了。
3. 我们在搬离当天请GAO检查了一番并且他也确定了没有什么东西是我们所损坏的,按理说缠了胶带这么
明显的事情如果是我们来之后新加上去的他没有道理不知道,并且在2月10日我问的时候才说我们弄坏的这
是不是很可疑?
4. GAO给我的短信中谈到2月7日房东检查后没有物品损坏再退押金时,我有询问如果问题是发生在我搬离
至2月7日期间的话难道我们也要负责赔偿GAO说不会的,所以才会有搬离当天我们请他检查的事实存在。那
么我是否也可以说,这个热水器损坏可能是GAO在我们搬离后至2月7日期间才发生的呢?

最后,祝各位看官马年行大运,永远不会碰到GAO这种笑里藏刀的人,也希望新加坡骗子越来越少,越来越
有人情味。
发表于 14-2-2014 08:11:09|来自: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我很想知道有没有可能去法庭胜诉后,让对方承担律师费和诉讼费?押金我愿意不拿回,但是我希望后续处理的费用能让对方承担,不然的话,类似的事件会屡禁不止,因为损失更大的会是受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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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14 11:45:14|来自: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不是说小额赔偿庭根本不受理。

为了120元瞎折腾,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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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14 11:57:47|来自: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我做二房东时,出租单间给别人,人搬走后根本就不会叫房东来检查。一般就是自己看看就完了。

我看楼主就当120块钱买了个教训,算了吧,还要搭上时间和金钱,不太值得。

以后入住时就拍照,尤其是看着不太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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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14 12:12:03|来自: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不是省油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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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14 12:20:36|来自: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是被诬赖的,所以无法接受对方的说法,钱可以不要,至少想要个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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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14 12:22:46|来自: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炳妍 发表于 14-2-2014 11:57
原来我做二房东时,出租单间给别人,人搬走后根本就不会叫房东来检查。一般就是自己看看就完了。

我看楼主 ...

在新加坡租住了5年,从没被扣过押金,因为在住的过程中也是会了解到对方为人,GAO平时是蛮好的,所以我也很费解.120是不多,但是我不希望纵容这样的事情. 谢谢你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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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14 12:23:43|来自: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shino 发表于 14-2-2014 11:45
楼主不是说小额赔偿庭根本不受理。

为了120元瞎折腾,不值得。

谢谢评论,确实是不值得,尤其是我是WP, 上班时间非常长,更加没有时间耗,但是我是想如果可能的话,尽量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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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14 12:28:12|来自: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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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14 12:44:28|来自: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评评理 发表于 14-2-2014 12:22
在新加坡租住了5年,从没被扣过押金,因为在住的过程中也是会了解到对方为人,GAO平时是蛮好的,所以我也很费 ...

知人知面不知心,要看清一个人,半年还是短了点。

算了吧,真的太折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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