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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 求助!这种情况下宝宝会被遣送回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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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4 12:04:4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持EP,宝宝在新出生,出生后有42天合法居留期,按规定,需在此期间,在大使馆申请护照,并拿护照到ICA盖章延期,再申请DP。如果因特殊原因,未能在42天内在ICA盖章,宝宝会被遣送回国吗?这么小不能坐飞机啊!请求各位帮助,万分感激!
发表于 20-2-2014 12:55:5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申请延期,但不是没有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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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4 12:56:4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坐飞机的, 亲.

至于你说的特殊原因,就需要看有多特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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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4 13:00:4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上,特殊也要看怎么特殊。如果有道理,跟ICA申诉下,是可以延期的。
但是延期不是永久解决方法,还是要给他申请DP啊,很快批准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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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4 13:16:05|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护照不能在42天办好,拿着办护照的收据去申请特别的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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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4 13:38:1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遣送的。最多警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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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4 13:58:5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小不能坐飞机不成特殊理由,毕竟这样送回国的孩子也不是百八十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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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4 14:25:35|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在42天护照办好了,那就去申请dp。如果没有好,拿办护照的收据去解释。也就是说,不能连护照都不去办,还停留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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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4 16:10:06|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第一个孩子就是疏忽错过了42天的事情,大概50天才看到有42天这个事,赶紧去ICA,ICA官员说,你这是要罚款的,不过是笑着说的,给了一个月的特别签证去办护照,还交代,不够再来延。不过是多年前了,提供给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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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4 17:47:1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针对楼主,只是有感而发。

其实ica对于这种本地出生的孩子已经做的仁至义尽了。知道你有可能坐月子,知道办护照需要时间,所以42天已经考虑到这些问题了。即使没有办好,也可以拿着回执去申请延期,哪怕忙的连办护照的时间都没有,去ica一趟解释一下总可以吧。既不办护照,也不去解释,我倒是想问朋友你到底打算搞哪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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