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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3-2014 18:44:38|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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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badvice 于 14-3-2014 18:52 编辑
这个是正解!但是楼主可能不明白你说的 approval指的是什么意思。他/她可能以为是 SP卡上的发卡日期 (Date of Issue)。
而这里很多人,都把 “拿到SP卡” 和 “SP被批准” 混淆起来了。“SP被批准”肯定是早于 “拿到SP卡”。而外国人只要在 “SP被批准”后,就可以立即工作(只要他有其他的准证,包括Social Visit Pass / Long Term Visit Pass 允许他逗留在新加坡)。
楼主是这样的,你要去看你的那个原来的 SP 原则批准信 (In-Principal Approval Letter)。
那个信第一页最左上方第二行有个日期,这个日期是绝对早于你 SP卡上的发卡日期 (Date of Issue)。
你只要是在批准信上那个日期当天或之后开始工作,就没有任何问题,因为那个信是说,你的准证已经批了(尽管你还没有取到卡)。信上面说到:
" This in-principle approval allows the XXX Pass holder to start work with the employer, provided he/she has a valid Short Term Visit P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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