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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5年前申请到公民的时候,基本没收入,还在读博。然后帮老婆申请depedent pr,申请到了。当时她都不在新加坡,也是学生。
然后最近几年pr政策一直收紧,我和老婆目前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国内,偶尔回坡处理事情。
我在新加坡开了公司,我自己最近几年基本没叫过cpf和税。税能避的全部都避掉了。
我老婆有3000元工资+cpf,相当于公司雇员,是我公司发出来的工资。
明年3月初REP到期。这种情况续签有困难吗?续签的时候都要什么材料?
1. 是否需要我自己也有工资cpf之类的?作为公司director如何证明收入(没交税的情况下)。假设6个月之后续签,我还有6个月时间给自己发6个月的cpf和工资。
2. 老婆的工资和cpf是否有用?
3. 呆在新加坡的时间长短是否有影响?名义上当然她还是属于新加坡公司就职,但我可以说是派遣到中国处理一个比较长的项目,也需要回坡处理本地公司事务,但时间上当然是在国内呆的时间长一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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