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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014 21:59:32|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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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录一段,不是PR,是关于公民的,给那些整天喊着双重国籍的人看看,可以这么说吧,对于男性,基本双重国籍(一方是中国)行不通。
在新加坡,要想放弃国籍,完成义务兵役是关键条件。
2010年,15岁的少年张俊逸向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提出申请,放弃新加坡国籍,但移民与关卡局以他未满21岁为由,拒绝受理。他的父亲替他向新加坡高庭提出司法检讨的申请。这一起案子曾在新加坡引起广泛关注。
张俊逸的父母居住在新加坡,在张俊逸出生前的几个月才回香港居住,1995年张俊逸出生在中国香港,1996年登记为新加坡公民。根据新加坡的规定,由于张俊逸年幼,可拥有双重国籍。在香港生活和求学直到2005年,张俊逸才来到新加坡接受教育。
2010年张俊逸向香港入境事务处提出申请,希望恢复中国国籍。入境事务处接受申请,但要求他出示放弃新加坡国籍的证明。张俊逸向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提出申请,但移民与关卡局说,新加坡公民必须年满21周岁,才可以放弃国籍,即便父母也不能代孩子做主。移民与关卡局提醒张俊逸,未放弃公民权之前,张俊逸必须与其他适龄男性公民一样,在18岁开始履行国民服役义务。
新加坡不承认双重国籍(但在一些秉承出生地公民权原则的国家和地区出生的人,有可能在22岁以前保留双重国籍),因此年龄超过18岁的新加坡公民如果加入其他国籍,必须放弃新加坡国籍。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会收回护照和身份证,但男性公民如果放弃新加坡国籍,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必须已经完成义务兵役制之下规定年限的兵役。如果是战争等特殊时期,政府可以不允许公民放弃新加坡国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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