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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以前携带双节棍被新加坡警察逮到过,立案了,大约半年过后给了俺一个warning;
请问,我填写PR申请表的时候,在新加坡犯罪记录那个选项里该怎么选啊?如果选是,就是承认在新加坡有过犯罪记录,对我申请会不会影响很大啊?
如果选NO,万一将来查出来有过犯罪前科,会不会死翘翘了?各位大神说说看,俺是诚实点好呢还是碰碰运气选个NO 呢?
2.如果两个学历,但是最高学历没有做公证,那填表的时候要不要填写啊?还是干脆只填做过公证的第一学历呢?另外,在新加坡可以做学历公证吗?要多久呢?
这两天就要交材料了,以上是填表格遇到的两个问题,希望各位路过的大神给点意见!小弟不胜感激啊!
急求珍贵答案!!!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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