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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木子呆 于 24-4-2014 19:04 编辑
之前申请LTVP不批,就直接找工作了,都说要拿到LTVP才可以找那种不占人头税的工作,奇怪的是我拿着入境白卡也直接换成了不占人头税的WP,也就是类似于LTVP转换成WP那种性质。求解?为毛?
继续:
申请准证时交了60新币的申请费是自己出的,体检费六十多是自己出的,然后还签了一份合同,我没有拿到合同,公司不给,所以我对合同内容记得不是很清楚,但确定是签了两年合同,没做满两年辞职的话要赔偿公司两个月薪水。= = 一毛钱好处都没首先被公司骗掉两个月薪水,我就擦嘞 T.T
而且我签了差不多四份合同,每份合同工种都不同,薪水不同,工作时间不同,签完还不给我合同,我是不是被坑了?
说说现在的工种,酒店洗衣部,一天做10小时每周休息一天,这一天还是无薪假。(他们本酒店员工是每天工作八小时,双休,生日那天可有一天有薪假期,年假PH十三薪样样有,MC报销)
解释下:我现在所在的公司,属于外包商,说白了其实就是中介,往新加坡各个酒店送他们公司的员工做工,对于酒店来说,我们就属于兼职。
公司每个月从我的总薪水中扣掉将近五百块钱作为他们的佣金,也就是说我一个月累死累活赚的两千块钱的工资到手只有千五,MC公司不报销,没有PH,PH强制要求我们做工,给1.5倍工资。
啊!!!!!!!苦逼的我,就这样把自己卖了做奴隶还帮别人数钱。我在酒店有遇到我们公司其他员工,有些人没有签合同,奇了怪了,为毛强迫我签合同捏?
心里不平衡啊每个月白白被公司拿走五百块钱有事请个假还要被公司各种刁难,因为我少上一天班他们就少赚一天钱吧,欲哭无泪,我太蠢了,我老公说这种合同也能签?坑爹么!
咋办啊咋办啊我想辞职换工作啊有木有大侠帮忙粗粗主意啊?~
对了,还有:当初申请准证的时候,填的工资是1800,现在只有1500..............
就是因为当初说给我1800,我觉得还行,就签了合同。
而且当初是让我做客房,现在做的是洗衣部门,和申请准证时候填的资料出入很大。
唉......................
今天去公司拿到合约了。本来我一共签了四份合同,结果公司搞死不肯给我另外三份合同,只给我最后签的那份合同。
那个帮我复印合同的人一开始复印第二份合同给我,结果又从我手里硬生生给抢走了,没错,是抢走了,我差点气的暴走。最后只拿到一分合同,请各位过目:
酒店名字和我的真实姓名我都马赛克掉了,合约书上没有我这个公司的名字。
一年看医生补助200新币那条他们根本就不实施,我同事食物中毒去公立医院花了三百多她们直接无视了,根本都没给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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