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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某公司EP准证返还工资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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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14 17:06:0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公司出资,作为最大的股东在新加坡开设了一家公司,两个公司的企业法人独立,由于工作需要,新加坡公司为我办理了EP工作准证。2013.7进入新加坡工作,并签订了无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让我担任高级机械工程师,基本月薪为4550新加坡币。2013.9月新加坡公司法人拿出一份《协议书》,甲方为中国公司,乙方为我,认定我在新加坡工作为外派。并以结束我的工作和索要相关赔偿为要挟,逼迫我在新加坡签订,协议书中规定:我在新加坡工作视为外派出差,领取中国公司的薪水和新加坡补助(30新币/天),新加坡公司账面上支付到我工资卡上的所有工资收入私下转入企业法人私人账户。2013.11月,公司通知:原《协议书》由于法律方面不规范而作废。2013.12.30,新加坡法人再次逼迫我签订新制定的《外派协议书》,由于协议书内条件过于苛刻,我拒绝签署,新加坡法人于2014.1.3在没有任何协商的情况下,出具终止信,强制解除新加坡《劳动合同》,不做任何赔偿,并将我送回中国,随后我在中国公司辞职。按照中国公司财务部指令,自2013.9.23起,我先后四次向新加坡法人账户上打入共计15370新加坡元工资。2014.2.10,中国公司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矢口否认我返还的新加坡工资,要求我返还新加坡全部工资,共计27300新加坡币。
该公司的做法首当其冲在规避新加坡劳工法,由于法律知识淡薄,当时没有提出反抗,现在反而被公司推向法庭,对于此情况,我想求助于大家,可否在新加坡维权,恳请大家给出宝贵意见。

发表于 13-4-2014 09:49:5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请有过类似遭遇的朋友给出点建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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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4 13:14:0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2013.9月新加坡公司法人拿出一份《协议书》,甲方为中国公司,乙方为我,认定我在新加坡工作为外派。并以结束我的工作和索要相关赔偿为要挟,逼迫我在新加坡签订,协议书中规定:我在新加坡工作视为外派出差,领取中国公司的薪水和新加坡补助(30新币/天),新加坡公司账面上支付到我工资卡上的所有工资收入私下转入企业法人私人账户。

很奇怪如何以"结束我的工作和索要相关赔偿为要挟"? 劳动合同是新方和你签订的, 结束你的工作需要赔偿的话也是新方.  
还有新方为什么要逼你签甲方为中国公司,乙方为你的协议书? 改签无论如何应该是与中方签的.
很显然的是这份协议会导致你的薪水大幅降低而且很可能无法拿到EP准证. 楼主为什么要在这份协议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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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4 22:38:3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wt7660 发表于 13-4-2014 13:14
>2013.9月新加坡公司法人拿出一份《协议书》,甲方为中国公司,乙方为我,认定我在新加坡工作为外派。并以 ...

新加坡公司是中国公司出资建立的,是最大的股东,所以他们认定新加坡公司是他们的子公司,新加坡公司和中国公司为一体。新加坡公司先合理合法的为我申请办理了EP准证,拿到EP卡后,和我签订了新加坡劳动合同,约两个月后,他们拿出所谓的私人协议,强行逼迫我签订,如若不然,他们将会终止我的新加坡工作,遣送我们回国,并追讨之前发给我的工资等,种种借口威胁我,由于刚到新加坡不久,老板老用各种法律吓唬我们,在各种威逼下,我们签订了协议,协议具体内容为:我们在新加坡工作,真正的劳动关系在中国,新加坡工作判定为劳务外派,中国公司会每个月支付薪水,新加坡领取每天补助。总体折算下来不到2000新币,签订协议后,我先后四次返还他们薪水约16k。
之前在新加坡的时候逐渐知道他们这个做法是规避新加坡法律,但是没有存心去闹事,后来他们又拿出一份条件更为苛刻的协议,再次逼迫我们签订,由于拒签,新加坡公司强制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将我送回中国,没有做任何赔偿,目前他们反而理直气壮的将我告上法庭,矢口否认我之前返还的薪水,要求我再次归还他们支付给我的新加坡薪水,简直是无理之极。因为在中国,新加坡的法律没有效力,他们认定协议有效,我必须按照协议规定返还薪水。


由于我目前人在中国,无法寻求新加坡政府的帮助,所以发帖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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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14 14:20:5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长了。。看得我有点迷糊。拙见两点:

1. 人力部的规定是公司聘请EP是不可以要求EP退还薪水的。可以找人力部协调索回薪水。并且第一份协议书因为违法应该无效。
2. 你返还的薪资的转账记录不就是铁证吗。对方怎么否认?

另外既然对方已经闹上法庭,你得请个专业律师维护你的权益。律师会给你进一步分析的。

非专业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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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14 21:04:3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漾 发表于 15-4-2014 14:20
太长了。。看得我有点迷糊。拙见两点:

1. 人力部的规定是公司聘请EP是不可以要求EP退还薪水的。可以找人 ...

非常感谢你的回复!
目前我人在中国,很多事情办理起来很不方便,我前几天打电话给人力部,他们立案了,后来打电话过来后,他们听说我人在中国,当时说了句那就不需要了,再没有消息了,我估计他们旨在保护新加坡的劳动者,所以我想征求大家的意见,还有别的好点的办法没。
对于新加坡的劳动合同、转账记录等,大陆这边仲裁机构不认,他们只一口咬定协议有效,我必须按照协议返还薪水,至于是否规避新加坡法律,他们不管,明显偏袒于公司。目前大陆这边我找律师在起诉,此事将推向法庭。
既然他们已经把路走绝了,我想也是该捍卫自己权利的时候了,我也将追讨EP薪水,对于新加坡那边,我想征求的是:我是直接给新加坡MOM写投诉信好,还是找律师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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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14 08:47:0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cbj 发表于 15-4-2014 23:18
准证已割,人已经回国,也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就算要再新加坡告也已是往事,只要现在他们没犯法人家就 ...

那个公司违法的事情多了去了,还有商务签务工问题等,那我就只能举报,让MOM现场去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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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14 08:36:4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已投诉,静等MOM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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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15 00:10:1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追溯时间有点长,这种事情应该当时在新加坡时候就开始投诉或者举报,你都回国了,还说什么都晚了,就看你手里有没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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