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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杯酒传神

[Visa/LTVP] 提供案例,岳母LTVP14天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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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4-2014 08:57:55|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也是公民,老婆去年拿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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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4-2014 08:59:23|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原来这样,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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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4-2014 18:52:39|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大家!我也觉得ICA只看身份吧。我给妈妈办的LTVP早上九点多递上申请,下午六点来Email批准了。在那之前一年的时候刚刚拿到AIP还未正式成为公民时也帮她申请了一次,等了快俩月结果拒了。ICA这样似乎让人觉得真的是有毛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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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4-2014 20:53:28|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标题很吓一跳,呵呵,其实内容不出意外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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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4-2014 22:11:33|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起老婆担保岳母Ltvp14天拿到这件事情,偶更好奇的事情是老婆是如何从国内本科毕业后来新工作四年之内以1900薪水拿到SC的???这个才是亮点啊...(膜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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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4-2014 01:20:0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uashanjian 于 22-4-2014 01:30 编辑

改的还是不到位。

应该“母亲LTVP14天批准”就得了!!!


是你的岳母,BUT  对申请人来说叫母亲,不管你的事,怎么写文章都改不了口哦

“我岳母我媳妇的母亲,媳妇担保, 她母亲LTVP14天批准”哈哈


强烈建议LZ下回冷静下,把自己的思路语言搂直了再来发帖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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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4-2014 07:20:5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方向还是没有错的。随着妇女地位提升,女带男也是可以的。只要两人的条件不要差太多就行,比如本科+文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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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4-2014 11:27:2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lansejiayuan007 发表于 22-4-2014 06:59
DPR,然后再转公民呗,这个不算什么啊
只要担保人可以就行了
等到PR满2年去申请公民,还不是十拿九稳的事情嘛 (跟她当时薪水没有太大关系)。。。。
不会说是她自己申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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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4-2014 15:51:2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lansejiayuan007 发表于 22-4-2014 11:30
当然是靠我了。不然dpr这种独立申请,薪水不到3000根本不会收材料。而且独立的话,pr 2年也有点短
...

谢谢不过你那句话,让我有点感觉像是单独申请的。当然。我猜得出来,只是想证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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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4-2014 18:06:2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lansejiayuan007 发表于 22-4-2014 11:30
当然是靠我了。不然dpr这种独立申请,薪水不到3000根本不会收材料。而且独立的话,pr 2年也有点短
...

只想说你跟杯酒的老婆都是有福的人呀,找了个好老公直接少奋斗10年的感觉。
不然独自申请估计wp-》pr-》sc 差不多也是10年的节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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