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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ae

[PR] PR悲剧!有必要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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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2014 09:22:56|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某些角度上,自雇确实不如受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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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2014 10:29:5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用投资的术语来说,自雇人士的beta值太大,要么发财,要么穷的没饭吃,波动太大。而政府希望的是老老实实打工。类似于新加坡股市的蓝筹股,波动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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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e
发表于 20-4-2014 17:36:57|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sunny8665 发表于 19-4-2014 20:40
结婚时间短,建议半年后再去。。。上诉意义不大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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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e
发表于 20-4-2014 17:38:15|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豆包妈妈 发表于 19-4-2014 22:53
交CPF才是王道

交半年再申请希望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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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e
发表于 20-4-2014 17:40:29|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Sharyn_邢大运 发表于 20-4-2014 00:28
我认为可能和自身条件也有关 我也是结婚后三个月马上申的PR 半年后批准

可以具体说下你的条件吗?那什么是我的硬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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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e
发表于 20-4-2014 17:45:00|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毛小头 发表于 20-4-2014 10:29
用投资的术语来说,自雇人士的beta值太大,要么发财,要么穷的没饭吃,波动太大。而政府希望的是老老实实打 ...

哎。。ica太多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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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2014 18:01:2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诉基本没作用

结婚时间太短,

没有PR也一样可以生孩子,多个公民孩子附带拿PR十拿九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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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2014 22:12:03|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Kae 发表于 20-4-2014 17:40
可以具体说下你的条件吗?那什么是我的硬伤呢?

不好意思啊楼主 我不是专家实在分析不出什么 只是提供我的案例给你些参考哈 我申请时无工作 拿LTVP 27岁 美国master刚毕业 老公SC 薪水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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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4-2014 10:20:1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和我老公是结婚一个月后 他申请的PR 五个多月也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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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e
发表于 21-4-2014 21:54:53|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kingsley129 发表于 20-4-2014 18:01
上诉基本没作用

结婚时间太短,

一年多了还短啊。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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