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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5-2014 13:23:46|来自:广东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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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上诉,不要放弃。老公做主申请人没问题。单独申请更不容易批。 上诉后应该会批准的。
分享一下,本人申请PR时來新4年(小时候在新加坡读过三年小学,半年中学,然后离开)国外本科,申请时在新加坡注册结婚半年左右,老婆来新拿EP半年左右,中国硕士。两人salary加一起7500,一起申请PR二个月被巨,然后上诉,上诉期间发现有了baby,交医生证明和测验report给ICA然后两个月就批准了。时间:2012年7、8月第一次申请,十月被巨,十一月中上诉,2013年2交医生证明和测验report给ICA,四月尾收到批准信的。儿子是2013年9月在新出世的,十一月尾交的PR申请,今年一月中批准的。
上诉信主要是与一些为什么你们想申请和需要PR,你对新加坡的感情,怎样容入本地人的主留生活和你想以后申请公民长期留在这里。因为政府下希望大家拿到PR买完房子就离开新加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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