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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AOM 于 2-6-2014 18:00 编辑
来新三年有余,想申请PR 后转SC,我的条件不知道有机会吗?
我32,小孩3岁,来新3年。
我和老婆都是澳洲8大的金融类MASTER,我被国内公司派驻新加坡从事管理类工作EP P2,公司是新加坡注册的私人公司。
年薪10万新。有三年税单,老婆小孩一直在国内。现在想申请PR 顺便把老婆小孩带过来,
请问:
如果在新有房产对申请PR有帮助吗?
现在申请PR合适吗??
申请不想给公司知道,可行吗?
当时公司申请EP一天获批,不知道PR 和EP 是否有联系?
还有一个疑惑是SC 是从新申请的吗?PR 后多久才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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