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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4 18:25:55|来自: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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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咨询一点事, 我来新5个半月了, 老板准备confirm 我,但是我在试用期之前提出辞职. 但是由于已签合同, 若不满2年提出辞职需要赔款5000,包括试用期之内辞职. 但是老板之前来的时候说好薪水2300,并且向人力部申请的薪水也是2300. 但是我每个月只拿到1800. 合同上面写试用期内每个月2000,扣200保证金,扣满5000退还. 但是由于老板在3个月时候故意延迟我的试用期,所以到现在仍然1800. 来之前合同是3个月,签的时候变成了3-6个月. 如果向人力部反应他做假薪水申请sp会有什么后果? 我是万不得已才这样, 因为老板要扣我5000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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