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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evawcywlc 于 10-7-2014 15:16 编辑
最近好些问题摸不到头绪,所以想听听大家额意见
本人持 pr 第五年刚过些,期间回国3年的时间,在国内组建家庭并有了宝宝。为了宝宝想在新继续发展,所以现在又续了pr, 给了一年( 理由是长时间不在), 现在在新工作,薪水3千左右。 老公和宝宝不在新, 目前也没有申请这边的任何证件, 。
现在想说是让他们先一起申请pr呢?还是等我先申请公民, 到时再让他们申请?具体怎样会比较好?
个人觉得我单独先申请公民, 觉得公民后再申请家人的,这样行吗? 如果可以, 那我需要大概什么时候才能递交? ---是在renew 下一个五年后的六个月后呢? 还是从现在算起六个月后,renew和公民同时进行?
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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