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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7-2014 17:15:24|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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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着斑竹的宝地,一起回复。首先谢谢各位关心和回复。
老婆的薪水,我还真是不太清楚,有时间我去问一下。
为什么DPR会什么申请5次呢?
7年之前一直在海外工作,认识老婆之后,结了婚,有了孩子,就想一家人在一起。之前几次申请DPR杯具时,倒不是因为薪水问题,ICA 给了个说法是本人不在新加坡,就是不给。
所以我来投奔老婆了,这下没有理由拒绝我了吧?这也是我想请各位大神帮忙看看为什么等了将近6个月了还没有批的原因。难道真有等1年,2年的说法 ?
有鉴于ICA的说法,我就来了新加坡,当然拿到了LTVP+过来的。记得拿卡时,ICA问我有意愿申请公民吗?如果愿意,两年之后可以申请。当时我的答复很诚实啊,你懂的。难道是当时的回答也有记录?
哦,对了,本人无前科,也没有什么把柄落在ICA手上。难道我之前工作的国家与新加坡不友好?应该不会吧,属于英联邦国家,好像还免签。
再次谢谢各位的回复!总体来看,排除薪水,学历等硬性条件之外,就只能等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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