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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睡羊羊

[小一报名] 有在2A(2)阶段要抽签的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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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4 22:22:2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紫藤 发表于 16-7-2014 13:54
money9090 如果这个学校2A都要抽,2C两公里以上的 铁定没机会了,报了也白报  发表于 24 分钟前

现在的 ...

对,学校会劝一公里外的别报了,免得浪费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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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7-2014 09:29:5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look5 发表于 16-7-2014 13:46
目前来说,新移民太多,校友优惠政策,可以有效保证原始公民的入学机会,政府不会放弃的。
...

防新移民也不用防移民第二代进小学
我觉得校友优惠政策主要不是为了防新移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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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7-2014 09:30:5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紫藤 发表于 16-7-2014 13:54
money9090 如果这个学校2A都要抽,2C两公里以上的 铁定没机会了,报了也白报  发表于 24 分钟前

现在的 ...

那些2A(2)阶段学额很少的热门学校,对于父母或哥姐曾是校友但家住2公里以外的孩子来说是不是没什么机会了,学校会不接受他们的申请吗?这样条件的孩子是不是还不如家住1公里内参加2C阶段抽签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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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7-2014 09:35:0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legilimens 发表于 16-7-2014 16:21
真心要进就该搬到一公里内。
住家近的不能进,而让远的进才奇怪

家住1公里内是个很弱的条件,所以才排在2C阶段。是为了避免好小学附近变成有钱人的地盘。
听你这样一说,仿佛变成了很强的条件,只要住在1公里内,不管哥姐是否在读,父母是否校友,都可以先进了。那应该放在1阶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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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7-2014 09:37:3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celeste 发表于 16-7-2014 22:22
对,学校会劝一公里外的别报了,免得浪费机会。

那些2A(2)阶段学额少的学校会劝一公里外但父母或哥姐曾是校友的孩子别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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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7-2014 09:39:2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睡羊羊 发表于 17-7-2014 09:30
那些2A(2)阶段学额很少的热门学校,对于父母或哥姐曾是校友但家住2公里以外的孩子来说是不是没什么机会了 ...

说实在的,2公里以外的,就不担心孩子辛苦吗?你怎么知道学校没有劝他们不要提交申请呢?

再说,如果有些住得远的人第一天第一个去报名,学校也不知道当年会有多少人报吧?

这样条件的学生,凭什么就比2C的孩子高一等,非要和人家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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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7-2014 09:51:5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睡羊羊 发表于 17-7-2014 09:35
家住1公里内是个很弱的条件,所以才排在2C阶段。是为了避免好小学附近变成有钱人的地盘。
听你这样一说, ...

住得离学校近倒成了很弱的条件。。。

好学校,学额都留给住学校远的校友孩子,差学校都剩给住得离学校近的孩子,你让那些住好学校附近的人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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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7-2014 09:56:10|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讲求的是校友的贡献和传承。当然这在新移民眼里不好理解。有的校友, 住的虽远,还是愿意送孩子回母校的。政府已经在做调整以照顾到各方面的意见, 各位提出的意见还真没有政府考虑的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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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7-2014 10:09:5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男人如树 发表于 17-7-2014 09:56
人家讲求的是校友的贡献和传承。当然这在新移民眼里不好理解。有的校友, 住的虽远,还是愿意送孩子回母校的 ...

所谓贡献,传承,难道自家孩子进不了,就对学校不贡献了?

有些人,毕业了连老师都没拜访过,到了这个时候讲传承?

在英文论坛上看到,住在裕廊西的父母,非把孩子往母校道南送,反正我这“新移民”是理解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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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7-2014 10:16:1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以上一些回复,似乎有些人不太理解2A(2)阶段还要考虑住的远近是个不合理的事情。

报名条件优先级排序:哥姐在读 > 父母曾是校友且加入校友会或是校董 > 父母或哥姐曾是校友或教工子女 > 父母是义工或社区领袖 > 家住1公里内 > 家住1公里到2公里间。

可以看到,每个阶段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一样的,就算有一样的部分,如2A(1)和2A(2)里面都有父母曾是校友这个条件,但2A(1)里面还加了一个父母要加入校友会的条件,所以同时满足父母曾是校友和加入校友会这两个条件就排在较优先的2A(1),这是明文规定了的,大家有法可依。

可在2A(2)里面加入家住远近这个条件,是明文规定了吗?是有法可依吗?教育部如果把2A(2)加个条件,即家住1公里内优先,再设个2A(3)收那些父母曾是校友但家住较远的孩子,谁也不会有意见啊。何况,家住的远近,作为一个较弱的条件,是在2C阶段才考虑的,把这样一个条件放到2A阶段,不是不可以,但要明文规定,不要暗中操作啊。

既然没有明文规定,且在2C阶段专门去考虑家住的远近这个条件,就不应该把家住的远近放到2A(2)阶段来混淆这个阶段的事情。只要满足2A(2)的条件,不论其他条件如何就应该公平抽签,而不是再加入一个不公开说明的条件来避免抽签,这是不合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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