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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0-2016 16:11:05|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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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索要对方公积金,这有点太可笑了。 如果房产归女方拥有,女方必须清偿男方的公积金偿还的部分,这部分钱是要回流公积金的。 这个不是由双方协议的, 而且是必须。
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女儿的大学费用,但男方愿不愿意或法院判不判就是另一回事了。 这就相当于一个索赔,比如要1000万精神损失费,狮子开口,开多大是狮子的事情。。。但不是对方要,你就一定要给。
最后,既然已经到了开庭阶段,女方反悔,也未必离不成婚,法庭可以强判离婚的 ----- 以我个人观点,你们肯定离婚,你不需要妥协。 赡养费,是根据你的经济能力,还有女儿的需求。 你的孩子看样快成年了,费用高不了。 而你的妻子,其实给不了多少。。。。就是等法院判。
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你难以接受行为, 基本上是 出轨,家暴,或者赌博,吸毒等。 只要没有这些,你的房子基本一人一半,你的公积金谁都拿不走,包括你自己,会全部回流CPF, 至于赡养费,鉴于你的女儿都快成年了,基本给不了多少。
不过,虽说赡养费是给到女方再婚,不过感觉你们年纪不小了,而且女方反悔,估计也没下家。 所以,这事你要提醒你的律师。 给赡养费定个期限,比如给到子女成年,或对方50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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