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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时光不快 于 4-8-2014 11:55 编辑
这是今天晚上的真事。我和人合租房子,住了一年多,一共四个房间,在Kovan的28号,Jansen Road。房间号02-06。上周五我告诉我现在的二房东我和老婆下个月31天后要搬走。
他说房租就算我不住,也必须算到月底,我说好吧,那这样我31号搬走可以吧,他就不说话了。刚才下班, 这个50多岁开出租车的二房东和她老婆跟我说要我搬走前再多交一个月房租。
我们房间很小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空调,还是坏的一直在滴水。我说这些我住进来之前坏掉的东西,都不应该算钱,押金又给过你,没理由再给你钱了,他立刻站起来说你再说一遍。我其实不怕他,我就说我之前住进来的东西都不算钱。
他就说现在就给我滚,明天搬走,我说你说了不算,这房子不是你的。他就立刻大发雷霆,骂脏话,拿起凳子要砸我,她老婆在一旁拦住,然后又拿台球杆要砸我。
我站在原地没动,我就说你砸我试试。然后他一直在骂,后来另外一个房间的女的出来劝架,我就坐在凳子上没说话。这时二房东就回到他自己的房间,然后我和他老婆在谈。
最后我说我可以交给你一个月钱,但是钱不能给你,你不讲信用,我要给邻居屋的人收住。
高潮来了,这时他就开始骂,你们中国那边的人tmd,最坏,最不讲信用,全tmd是混蛋没一个好东西,我就要打你,你报警啊,你报警也没有用。
然后一直在重复tmd三个字和这句话。然后还杂着说我不是你们那边的人,我最讲信用,你们那边的人心机最重全tmd是xxxx。
在客厅骂了十多分钟然后出去上班了。
我一句话没说我对这个二房东没有任何办法,他根本不写收据,很怕他到时候找借口不还给我押金。
希望大家帮我出主意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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