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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aidenvren 于 4-10-2014 23:22 编辑
老婆9月末生孩子,我妈妈7月20号入境,已经申请一次延长,延长到10月17号
我跟我老婆都是PR两年,我的薪水8000左右(自己的公司是pte ltd, 有本地雇员)NTU毕业,老婆薪水2000(在我的公司里面)Poly毕业,想帮我妈妈申请LTVP,可是不知在什么时间点申请比较好,考虑问题有以下两点
1. 等孩子出生申请机会会比较大,可是要等到9月末,那时候我妈妈的short-term很快就会结束,申请的时候ICA还会再给一个短期的逗留签证等到申请结果吗?
2. 还是说现在申请,如果悲剧等孩子出生再Appeal一个延期,等待孩子百天后再离境?
请各位帮忙分析一下怎样操作可以在悲剧的情况下我妈妈可以在这边待到最长时间,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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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公司很忙,再加上小宝宝提前出生,没有时间来更新状态,很高兴喜事成双,LTVP也拿到了,感谢各位的加油打气和诚恳地意见,一下是一些具体细节分享。
看到大家的留言后,第二天就在网上提交申请了8月25日,经过半个月的等待,ICA发来邮件讲Call in person, 就是所谓的抽查材料吧,一切文件很顺利地准备好,在9月15日呈交上去,很巧的是,这个移民官就是当时我给我妈妈延长short term时候的那位,瞬间感觉希望大了很多,呵呵。 不出意料她检查过材料后告诉我们一天内就可以有结果, 我便试探性的问了一下,这种情况我要不要今天去体检,她貌似看出了我的心思,微笑的告诉我,可以了,当时心情大好!觉得问题应该不大了!便把老妈送回家等消息了,下午的时候接到ICA电话,跟我讲要我把PaySlip送过去。。。真是好事多磨啊,第二天一早我送了过去,下午就收到IPA letter,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下了。
真的很感谢各位的建议,要不然我可能等到10月中才去申请,到时候能不能批又是一回事儿了!
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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