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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4 21:49:37|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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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觉得严格意义上是要的, 因为PR了依旧不是公民, 依旧要履行当初那份合约的内容.
但是我感觉拿了PR的就是这块的灰色地带, 木有人真的管, 不过反正都在坡县工作, 有的报就报最好, 满他三年心安理得.
像我一样, 我是奉公守法的好人哈哈~
就像当初好批的时候好多人都办了假高中文凭, PR了那么多年逍遥快活, 结果坡县ZF脸一变, 开始彻查, 反正大把大把的送回去了.
所以现在不查不代表以后也不会, 坡县政策朝令夕改, 我就是觉得咱做好了稳稳妥妥, 不管他怎么改都睡的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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