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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引導文》聞法方式:行為:所斷之行為:五不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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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9-2014 00:04:11|来自:台湾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敬錄自《大圓滿前行引導文.普賢上師言教》     華智仁波切  著    索達吉堪布  譯

http://www.zhibeifw.com/ssfb/dxb/dayuanmanqx/default.php

http://zhibeifw.com/down/book1/sdj-xm/xm02.pdf

       丁三(五不持)分五:一、持文不持義;二、持義不持文;三、未領會而持;四、上下錯謬而持;五、顛倒而持。

       戊一、持文不持義:

       如果一味注重受持優美動聽的詞句,而不詳細分析甚深的意義,那麼就如同孩童採集鮮花一樣,也就是說,推敲詞句並不能使內心獲得收益。

       戊二、持義不持文:

       如果認為一切文字結構只是泛泛空談,沒有任何實義,進而輕視詞句偏重甚深的意義,這樣一來,詞句與意義就會互相脫離,因為不依賴於詞句根本無法理解意義。

       戊三、未領會而持:

       倘若沒有領會了義不了義、秘密密意的各種說法而受持,就會導致誤解詞句和意義而違背正法的結局。

       戊四、上下錯謬而持:

       如果上下錯謬而受持,顯然已違反了佛法的規律,如此一來,無論聞法、講法或修法都會面臨矛盾重重的處境。

       戊五、顛倒而持:

       假設顛倒而受持意義,則自相續會因邪分別念的滋生蔓延而毀壞,甚至會由此而成為佛法的敗類。

       所以,我們務必要斷除上述過患,通過詞句與意義上下毫不錯謬的正確途徑來受持。當遇到意義難解、內容繁多時絕不能認為無法掌握而就此放棄,要以頑強的毅力堅持不懈地受持。遇到意義簡單、詞句鮮少之處時,也不能認為法義淺顯而輕蔑藐視,必須牢記不忘。

       總而言之,要按照上下文正確無誤的相應關係,有條有理、一五一十地掌握一切詞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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