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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老族”好像是这些年才出现的新名词,所谓“啃老族”,是指20多到30多岁,有谋生能力,却靠父母供养的年轻人。
啃老族往往受到父母的百般呵护,缺乏独立意识,适应社会的能力较差,也缺乏家庭和社会责任感。
二,三十年前推行独生子女政策时,人们担心的是将来这些独苗苗长大,两个年轻人要养四个老人,负担太重,大概谁也没有料到,会养出这么多无法断奶的啃老族。
不少年轻人,每月会拿到两份工资,一份是打工的薪水,一份是父母的贴补。许多父母,其实自己并不一定宽裕,但是宁愿自己勒紧裤腰带,也不想让子女受半点委屈。
一位朋友,当年为了供儿子在加拿大读书,辞去事业单位大概3-4千元的工作,换去8千多元,但却属企业单位的工作,当时8千多元真算很高的工资。儿子毕业后,在加拿大没有找到工作,回国在银行找份工作。现在父亲退休了,退休金每月3-4千。如果他当初没有离开那个事业单位,退休金每月可以有8千多。命运弄人,这是没办法的。可是这不多的退休金,每月还得拨给儿子一千元。原由是,儿子结婚时,婚房是女方家长付的头期,朋友一分没出(想出,也没钱了),儿子为此和老爸翻脸。也就是说,老爸还欠了儿子的,要分期付款来还债。
另一位朋友,经济条件较好,可是儿子不爱读书,不愿吃苦,工作做几天就不做了,收入没有保障,但是却开跑车,住大房,全是父母给买的。现在娶了老婆,父母每个月还贴他们一万元,老婆也有工作。应该可以自己过了吧?可是还不行,工资和给他们的钱小两口全部存入银行。所有家用,大到电器衣物,小到油盐酱醋,全部保留收据,拿到婆婆这报销,理由堂而皇之:你儿子没出息,我没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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