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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一下本人的情况,小时候在东北生活,10多岁的时候搬回山东,所以户口本上写的是由东北XX省迁入,现在用的身份证也是山东办理的,因为办理护照用的是户口本,所以护照上的出生地也为东北XX省。
第一次去递交材料,结果告诉我说出生证明上的出生地必须和护照上的一致,因为家里是在山东现在的居住地帮我开的出生证明,证明上面的出生地也写的是我现在的居住地址山东,就这样没通过。
后来,家里把户口本身份证都邮回东北办理,但是那边的公安局说这个证明不能开,理由是:开出生证明要用到我身份证上的号码,但是我现在的身份证是山东的,他们说不可以用山东的身份证号码来证明你本人是在东北出生的,而且你以前出生的医院也早就没有了,以前没有电脑,资料也无从查找,就这样悲剧了.......
请教各位万能的大神啊,谁遇到过类似的情况?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啊?还有别的途径可以开这个出生证明吗?
希望各位不吝赐教,小弟不胜感激啊!先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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