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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入境:岳父母今年3月底第一次入境新加坡并延期到90天,6月中回的(共呆了70天左右),是我太太担保申请的。
第二次入境:岳父母今年7月中再次入境并延期到90天(在国内呆了一个月),计划10月中回(工呆了89天),是我(新公民)担保申请的,延期的时候 officer 什么也没问,挺顺利的。
请教大家:
疑问一:看到坛子里大都提倡悔过3-4个月再次入境,可我们的延期为什么这么顺利,是因为不同的人担保吗。
疑问一:想帮岳父母在12月处再次申请入境并延期,不知道成功的可能性大不大?
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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