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夫妻双方是PR,双方都在新加坡工作,宝宝今年春天在国内出生,计划宝宝的外公外婆11月带宝宝到新加坡和我们团聚。因为计划等宝宝外公外婆来新加坡以后,全家5口人一起出去民丹岛旅游,旅游过后再一起回新加坡,然后宝宝外公外婆在新加坡过完春节明年2月以后回中国,宝宝申请LTVP和我们呆在新加坡。
这种情况,我们应该给宝宝和宝宝外公外婆申请什么样的Entry Visa呢?应该是 62天有效的多次往返Entry Visa吗?
什么时候我们可以给宝宝申请LTVP呢?是需要等到我们从民丹岛旅游回到新加坡以后吗?
什么时候我们可以给外公外婆申请short visit pass的延期呢? 是需要等到我们从民丹岛旅游回来新加坡以后吗?
谢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