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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通过网络找到一间屋子,除了漏水, 其他都挺满意,但agent说屋主在入住前会帮助修好,也签了合同交给agent8250包括一个房租和一个月的押金,空调维修费,印花税。可是到入住时屋主并没有修,所以,我提出解除合约,但agent说屋主不同意除非
赔偿屋主一千块做损失他和屋主商量会不会同意。很快他告诉我屋主同意并约我第二天见面拿钱,当时他拿出一张纸让我签字,不签就不能拿钱。没办法我就签了。后来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就于今年四月五号去起诉屋主原因是他没遵守合同规定。见到屋主之后他说他给agent时没扣过钱,言外之意那一千块是在agent那里。最后法院判决屋主赔偿我印花税钱346元。现在我要起诉那个agent但没有他的家庭住址。求同袍们指点,给支个招。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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