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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orei7

[PR] 申请pr时办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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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14 23:08:2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一一一 发表于 30-10-2014 23:01
“拖油瓶”???呵呵

比如像我两年内不能申请PR的朋友的老婆就是拖油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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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14 23:20:5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assdassd 发表于 30-10-2014 23:08
比如像我两年内不能申请PR的朋友的老婆就是拖油瓶

我觉得两口子可能都存在一方面条件稍微弱一点的,但真的谈不到拖油瓶,如果真的觉得彼此是负担,又何必在一起.我明白你的意思是说对方条件不好会影响申请结果,是没表达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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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14 23:21:0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为了孩子在这边能受到好的教育 夫妻两个就暂时忍耐一下~ 如果不是外面有人了 干嘛急着离婚啊~
不想在一起 分居不就可以了吗?新加坡这种貌合神离的夫妻还少啊~
妈妈要孩子抚养权 孩子又要跟主申请人爸爸申请pr 这就是拴在一条线的蚂蚱 谁也离不开谁~

点评

妹子眼睛雪亮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31-10-2014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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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14 23:42:27|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内离婚结婚证会收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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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0-2014 07:21:30|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eart2soft 于 31-10-2014 08:09 编辑

至少要等到拿到了再离婚吧没有PR,女方带小孩子也够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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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0-2014 08:14:11|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拿到Pr再办离婚手续比较好,尤其双方还想在这边生活,指不定以后申请什么东西(比如公民)就需要提交结婚证什么的,还是不要冒险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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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0-2014 08:31:5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assdassd 发表于 30-10-2014 22:36
没有义务帮忙的情况下,更没有义务去损害自己的利益帮忙。
旁观者没有资格对当事人进行道德绑架。
我只是 ...

你就是这么指导你朋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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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0-2014 08:37:3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到 一个词  生性凉薄 , 呵呵, 找到这样的男人女人是 最悲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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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0-2014 08:53:1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人的想法里 assume的东西太多了。
现实情况  ---- 人家发生了啥事都什么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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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0-2014 09:01:3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旁观者的立场来说,如果真的非离婚不可,最好是拿到PR之后才离婚,之前的时间完全可以一直分居。。。
需要考虑的事情是,老婆只是DP,就算拿到PR,独立抚养孩子的压力太大了,这不是国内,一般有自己的房子,实在不行还可以靠父母帮助带孩子,一个没有工作没有房子父母不在身边的女人带孩子,这个困难有多大相信你们也考虑过,但或许轻视了。。。望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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