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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如果有天

[Visa/LTV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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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1-2014 18:02:0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lansejiayuan007 发表于 5-11-2014 09:20
反正从我准备把女友从中国搞过来,开始研究新加坡各种移民工作的政策开始,大约2009-10年吧,我就没发现 ...

这个真的多年没在意过了。啊,您老还一个人呢?不是说拿REP有问题什么的。。。我以为她老早PR或公民了。那是得好好研究研究
不过,如何加强针对性的训练才是正道。申请PR也是比较好的选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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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1-2014 18:02:4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静候轮回 发表于 5-11-2014 09:52
现在没这一说,朋友薪水8K,申请的LOC

看来这个确实是值得重新研究一下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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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1-2014 15:03:3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99 发表于 4-11-2014 20:42
同意。自身条件好的,当然是EP。而且,EP级的工作应该是不能用LOC的

我就是EP换的LTVP PLUS,现在拿LOC工作的,底薪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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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1-2014 15:18:0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6500的loc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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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1-2014 15:27:3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另一角度鼓励结婚啊。高薪的EP, SP换LTVP后拿LOC就更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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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1-2014 18:28:41|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jony2011 发表于 6-11-2014 15:03
我就是EP换的LTVP PLUS,现在拿LOC工作的,底薪6K+

plus就不同了,那是类似于PR的身份。所以我说了,现在的LOC跟以前不一样了,种类多了
能6K以上的确实牛了,敬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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