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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1-2014 17:58:41|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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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离境回中国结婚,前后用了20天左右,然后回到新加坡在今年8月20号去补交了结婚公证,还有一件很奇怪就是,我去年11月申请SC,之后今年2月份ICA寄封信给我,让我交
parents employment,然后收到信的第二天,就连同信一起交给了公民申请那个counter的那个offcer,我记得是个印度女的,但是交给她的时候,她查了一下说
,负责你的那个offcer今天休息,之后跟我说她第二天就会交了那个负责我这个case的offcer,最奇怪的是今年8月20号去补交了结婚公证时候,负责我case那个offcer
拿出之前让我补交parents employment的那封信问我你之前有没有收到这封信(我不确定的是他拿的那封信是不是我交给ICA的那封信),当时我就晕了,我说这样吧,
我晚上再email你这个资料吧。真的很奇怪,能不能帮忙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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