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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PR 6年, 前几天刚结婚,老公WP 4年,刚才想给老公申请LTVP 但是打去ICA问,他们说只有结婚3年后才可以申请,而且就算现在申请LTVP工作也是要占人头和还税的,但是好像应该不是这样的吧?求澄清。
还有一点,我可以直接给老公申请PR吗?
我的条件:一家3口在新加坡PR 6年(08年父亲给我和我母亲申请的),有一套HDB(我父母的名),工资2000+,老公WP 4年,工商管理大专part time在读,明年2月毕业。
这种情况下,要给他申请PR 的批注几率有多大?还是等他拿到文凭之后申请SP 再让他自己去申请PR?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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