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结婚,本来不想去ROM,想拿中国的红本本。 结果首先想到了大使馆, 看了网上要求,居然今年开始双方都要PR才受理。 可是不给结婚证怎么申请PR??? 但问题不在这里, 看了大使馆的另外一个通告更加疑惑了。。。 也就是说,以后夫妻双方有一个加入公民,大使馆就不给办离婚了, 也就是说这婚姻是永恒的了。。。。 太赞了, 以后不想离婚的那位就直接入籍算了, 入了后,怎么都不能办理离婚了。 国内民政局肯定不管这事, 因为没在他们那登记,而且每个民政局只管自己的户籍人口, 新加坡的ROM当然也不好管,因为非ROM注册的。。。 难道要恢复中国国籍, 才能离婚?????????
男女双方在大使馆办理结婚登记后如有任何一方加入外国国籍,大使馆不受理其离婚申请。
详情请看 http://www.chinaembassy.org.sg/chn/lsfw/zgrzj/hysw/t1197969.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