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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工作,刚刚随老公和孩子转了公民。想找工作,给我父母申请5年的LTVP来帮忙带孩子,问了ICA officer,他们说需要我工作3个月以后稳定了才可以批准。可是我工作了就得让父母过来帮我带小宝宝,我满3个月再申请LTVP的话他们的89天也到期了,还是得回国,这样就还是没人帮我带宝宝,这是一个死循环啊。我一工作就得让他们过来,那我在多少天的时候提交LTVP申请比较合适呢?如果拖到快三个月再申请,万一ICA不再给延白卡,或者最后拒签,他们只能回去,我临时很难解决带孩子的问题啊。各位大神帮我指条明路吧,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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