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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似水无痕 于 24-2-2015 19:25 编辑
女朋友在国内,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随时可以领证。想接她过来工作,大家看看怎么操作合适一点
我的情况:
今年26岁,Poly毕业,工作四年,PR拿了2年零9个月,薪水3000+,NUS part-time在读,准备最近申请公民。
她的情况:
今年23岁,本科毕业,工作一年,英语挺好,感觉来这里工作没问题。
请问怎么让女朋友过来好一点?领证在国内领还是在坡领?
查了一下,DP需要公司帮忙申请,然后申请LOC工作。但是这个仅仅适用于
LTVP好像不可以工作?因为不是LTVP+. 如果想工作的话还要换S Pass?
其实就是个过渡阶段的准证问题,前提是她能工作。
等我公民批了准备让她直接申请PR。
先谢谢大家了,谁帮忙@豆包妈妈 一下,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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