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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 南大新食界老板跑路,欠摊主几个月账不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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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15 14:46:29|来自: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是不是看了本版的有关帖子啊!
或者是不是本版的某位呢?

有位眼哥说得很有些像哦!

讨论呢, 除了爽快之外,还是有点社会责任的.
发表于 18-3-2015 15:19:16|来自: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转帖!!!
刚刚结束的这周末,南洋理工大学(NTU)的新食界食阁突然停水停电,老板跑路,只剩无奈的摊主守着昏暗的摊位……

其中受害摊主之一向XXX眼讲述了事情经过:

"我是2002年拿政府奖学金就读于新加坡拉萨尔艺术学院,2006年学士本科学位毕业后成为永久居民,2013年荣幸成为新加坡公民,现在新加坡从事舞蹈教育工作至今。

2009年,响应政府鼓励年轻人创业的号召,体现自我价值, 我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并创立了新加坡品牌Q Essential bubble tea,主要经营奶茶和甜品。于2012年 在南洋理工大学的新食界食阁成立Q essential 的第三间分店。

整个食阁的承包商food solution management consultancy Pte ltd. 拖欠我们本应该在3月10日就支付给我们的sales——近10000新币。去跟食阁老板讨要时,他威胁说如果去报警或起诉,他就宣布破产,然后我们一分钱也拿不到。当我们试图联系NTU校方租赁部门时,也遭到了回绝,此事与他们无关的态度。

事情具体详情是:2012年8月15日我们公司在NTU的新食界new world租下了一个摊位,每月的sales由餐厅收取,第二个月的10日以支票形式支付上个月的销售额。

2015年3月10日,我们收到支票如期竟然是2014年的,无法兑现!后经确认,所有的摊主和供货商都有同样的问题。我们试图打电话询问老板,他都把我们的号码block掉。

2015年3月12号,我和其他摊主一起去了警察局报案。被告之,只可以备案,只能等到食阁老板公司破产成为事实,我们的钱损失了之后才可以立案调查。

这段时间里,我们又去联系NTU的leasing department.得到的答复是:因为我们不是直接跟Ntu 承租的,关于这个食阁的公司情况是商业机密 我们无权知道。而就在昨天2015年3月14日,因为food solution management consultancy Pte ltd拖欠Ntu 的租金。我们摊位在合同还没有到期的情况下(2015年7月31日到期)就被强行停止供电而无法在经营了。我们无法联系到公司老板,负责食阁的经理给我们的答复是:只要我们起诉他,老板就会申请破产,到时你们一分钱也拿不到。于是我们咨询了初级法院,我们这样的情况不可以归为小额赔偿,一定要请律师。相信您也知道新加坡的律师费十分昂贵。就算胜诉,如果对方宣布破产,我们还是拿不到我们的血汗钱,还要支付额外昂贵的律师费用。

新加坡政府一直都在鼓励中小型企业创业,也有出台很多鼓励创业的政策,如青年创业基金 pic 等。所以 我们面对这样的商业诈骗,毫无办法,请求大家帮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有律师或网友可以提供任何帮助或建议,请写邮件至[email protected],或直接留言,将转告给摊主。)

新食界靠近南洋理工大学canteen A,位置方便,又因为这里有麻辣香锅,兰州拉面,包子馒头各类面食,还有酸辣粉等中国口味的小吃,以及珍珠奶茶,是中国学生比较喜欢的餐厅。

@DelNJ:一直很喜欢新食界有包子馒头牛肉面和麻辣香锅,进门拿卡,点餐刷卡(有二维码),出门凭卡付钱。新食界的东西都很好吃,有空调……现在看到这条消息只想…骂句wtf。希望能早日讨回员工的工资。

正如像@DelNJ所说,这一食阁部分摊位采用刷卡制,学生的餐费将统一由食阁而不是摊主代收,每月才结算一次,扣除房租等其他杂费后,再将盈利付给摊主。在食阁老板跑路之前,还亏欠着3月本该结算的钱。收到牵连的4个摊位,总共欠款10万余新元。食阁老板说,要维权,你就告我的公司吧!除此之外,食阁老板还拖欠员工工资以及供应商款项(而且据网友评论,食阁老板疑似并非首次欠钱跑路:“那个老板就是个地皮流氓 人渣 他想关你的档就关你的档 你不服他就让你起诉他 以前朋友领教过 唉 可怜的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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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15 15:34:03|来自: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听着破产像是玩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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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15 16:17:29|来自: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郑丽颜 发表于 18-3-2015 15:19
转帖!!!
刚刚结束的这周末,南洋理工大学(NTU)的新食界食阁突然停水停电,老板跑路,只剩无奈的摊主守 ...

这种人见一次打一次。没有道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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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15 16:23:10|来自: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刚才那个帖子里面介绍的,就算是公司破产了,公司账目里面的钱都要有个交代,不能说搞到自己账户去了然后一破产了之。要是胡搞的话,那是违法的。

但是这就有个问题了,如果老板把钱当成工资发给他自己了,或者发给亲信了,是不是就算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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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15 16:48:19|来自: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律师?别浪费律师费了。
已经说过多次,破产清盘事件请找新加坡政府部门专门处理破产清盘的部门:https://www.mlaw.gov.sg/content/io/en.html

至于怀疑老板有欺诈行为的人,请找新加坡商业调查局:http://www.cad.gov.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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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15 16:55:13|来自: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全世界每年都有无数个企业倒闭,新加坡每年倒闭的企业也有几千上万家。

正常破产倒闭是合法合理的行为。但有些人,从少数恶意倒闭的案子推广到所有倒闭的企业,只能说明其无知。
正如每天无数人进行买卖行为,但总会有些买卖行为出现欺诈。难道说所有的买卖行为都是欺诈?难道我们以后都不要进行买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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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15 17:04:03|来自: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去跟食阁老板讨要时,他威胁说如果去报警或起诉,他就宣布破产,然后我们一分钱也拿不到。当我们试图联系NTU校方租赁部门时,也遭到了回绝,此事与他们无关的态度。”

看来新加坡社会对破产清盘的科普还是远远不够啊。人人一听到破产就避讳,甚至可以被拿来当做威胁的手段。

破产不可怕。依法行使破产程序才是应该的。
这些摊主们不该害怕对方公司破产。恰恰相反,这些摊主们,应该尽快申请让该公司破产,让法庭尽快开始破产破产程序。一旦正式开始,该公司会被清盘师接管。清盘师需要对债主们负责,债主们会依法成立债权人委员会。

如果债主们质疑该老板有恶性欺诈行为,可以提议让清盘师采取法律行为,或者向商业调查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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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15 17:07:54|来自: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下午虽然没干啥活,但是在这个论坛学到了好多东西,长进不小: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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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15 17:13:22|来自: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恶意破产没人管?
当然不是。我给大家科普一下一个真实案例。EC-Asia International .这是以前一家上市公司。公司财务危机,被债权人提请破产清盘。清盘师是四大会计事务所的毕马威。当时负责该清盘的合伙人,在处理过程发现公司老板伪造虚假交易,于是报告给CAD商业调查局。最终,该老板被判坐牢14年。

这是该案中的法律文件。谁有兴趣自己花时间看看。
http://www.singaporelaw.sg/sglaw ... opers-2010-sghc-372

点评

zan!!  发表于 18-3-2015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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