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批评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的少年,被指诋毁基督教,并且侮辱李光耀,今天被控上国家法院。
被告余澎杉(洋名Amos Yee)是在父母陪同下出庭,法官准他以2万元保释,但禁止他在案件审理期间,在社交网站贴文,上载或做出批评。
被告的父亲在儿子被控后步出法庭,他对记者说:”我想借这个机会向李显龙总理道歉。“
16岁的被告涉嫌在本月27日犯案,把自制的视频放上网,内容诋毁基督教,并且侮辱李光耀。此外,他被指散布猥亵图像。
被告面对三项控状,其中蓄意伤害宗教罪的刑罚最重,可被判坐牢最长三年,或罚,或两者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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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澎杉在父母陪同下获保释
17岁少年余澎杉(AmosYee)上周五于YouTube上载题为“李光耀终于死了!”的8分38秒自拍短片。他在短片里质疑李光耀“被过誉”,指他是个“极具马基雅维利色彩”(指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领袖,批评其箝制传媒和教育,缔造了“一个贫富悬殊、以物质富足论成败”的社会。
在片中,余澎杉又用耶稣比喻李光耀,指“两者都是渴望权力而具恶意,却骗人以为他俩慈悲仁厚”,又批评李的追随者“完全妄想又无知”,对李的真实为人“浑无逻辑和认知”,如同基督徒一味盲从圣经和牧师。
有新加坡人批评其言充斥粗言秽语,又诋毁基督教。投诉者之一、学生袁伟平(YuenWeiPing译音)批评余对李光耀及基督教信仰“作出麻木不仁的言论”,内容涉嫌触犯刑法第298条。刑法第298条定明,凡言语蓄意伤害他人的宗教或种族情感,罪成可判监高达3年及罚款。
然而余澎杉未达新加坡法定成年的21岁,暂未清楚对他这种年纪的刑罚为何。律师谢文德(ChiaBoonTeck译音)指余澎杉也诽谤李光耀和政府,违反了煽动法。他说:“言论自由是有限度的。”
被告曾参与电影《孩子不坏》的演出。他三年前曾因为在自制短片中拿农历新年来开玩笑而遭网民抨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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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os Yee在Twitter 和Youtube等社交网站上发布侮辱建国总理李光耀的视频,称他不是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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