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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圈】狮城习武少年练习打架,专门殴打矮个子外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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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4-2015 18:19: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新加坡圈 于 21-4-2015 18:22 编辑

一般提起习武之人,大家肯定会联想到霍元甲黄飞鸿这些除暴安良的大侠。而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有一个习武少年为了练习打架,竟专找个子小的外劳当沙包,与另外三名少年联手殴打外劳。

18岁的被告林俊良日前承认两项蓄意伤人控状,虽然缓刑监视报告建议他接受缓刑监视,但

控方认为阻慑原则和改造原则之间必须取得平衡,促请法官判被告入青少年改造所。

图片为专门殴打矮个子外国劳工的‘习武少年’林俊良。


法官宣判:

林径遥法官昨天判被告10天短期拘留令,让他一尝坐牢滋味。短期拘留令是以社区为基础的一种刑罚,最长达14天,刑满后犯案记录可被消除。

与此同时,法官判他12个月的日间报到令,要他佩戴电子追踪器,每晚10时至隔天早上6时之间不得外出。此外,他必须在12个月内完成15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令。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2013年4月至今年1月在工艺教育学院念书,学业成绩和品行都令人满意。虽然他曾跟党派有联系,但自去年2月以来,没迹象显示他还有这方面的联系。


缓监报告:

根据缓监报告,被告并没有严重的不良行为,他重犯的可能性也低。法官说,本案有加重刑罚因素,但不一定要判入改造所,可以通过严厉的社区刑罚来惩治。如果是成年罪犯,对初犯者来说,类似罪行的刑罚大约是两个月。若是改造所,最少被关18个月,对一个没有案底,而且可以改造的人来说,那是相当重的。

法官下判后,控方说需要时间考虑是否要上诉,向法官申请暂缓执行刑罚直到本月27日。法官批准所请,被告以1万5000元保释。


案情回放:

两名伤者是印度籍的塞瓦拉惹(27岁)和中国籍的左育年(48岁),两人都是建筑工人。

去年9月21日清晨6时,被告等在义顺6道第288座组屋殴打塞瓦拉惹。10月3日清晨,这伙少年再次出击,在义顺6道第288座组屋附近看见中国建筑工人左育年经过,见他个子小,便冲上前殴打他,把他打到嘴巴流血。

当被问为什么会同意殴打伤者,林俊良回答说“他们当时感觉无聊”。并且说‘想练习打架’。而他之所以选择外劳,那是因为他曾因“瞪眼事件”,和外劳起争执。林俊良在动手之前绕着外劳跳舞以取笑对方,还有一次推外劳的头。主控官说,被告等专向建筑外劳下手,两名伤者都是无辜的,他们并没有激怒被告等。

主控官说,虽然被告面对两项蓄意伤人罪,但他向缓刑监视官坦白,招认在去年9月和10月共涉及四起攻击外劳事件。被告的行为显示他不尊重别人,而且目无法纪,让人感到震惊和不安。


警示青少年:

检察官说,青少年犯罪日趋严重,因此有必要向人们发出明确信息。若让被告接受缓监,就如向青少年罪犯发出错误信息,让他们以为像这类严重罪行能受到轻罚,这违反公众利益。这将使青少年暴力案件的情况恶化。

主控官说,涉及暴力行为的青少年必须受到严办,这与政府对这类案件“零容忍”政策是一致的,年龄不能成为借口。他说,在给予青少年改造机会的同时,也不能牺牲“街道的安全”,以及公共场所和邻里的安全。

涉案的另三名少年,两名15岁少年已被治罪,各被判18个月缓刑监视。另一名18岁少年陈俊亮已认罪,法庭要控方提呈缓监报告,案展下个月判刑。


律师求情:

3月初林俊良被起诉时,缓监报告称应该他服刑18个月缓监,但控方认为必须在罪犯改造和刑罚阻摄性之间取得平衡,要求更改缓监条件,让林俊良也入住男童宿舍(类似于中国的未成年人管教所)三个月。他的律师李永德求情说,被告已向缓刑监视官说明他有悔意。律师说,被告的父母意识到改造对孩子的重要性,但对于控方要求被告入住男童宿舍有顾虑。

律师说,被告在工艺教育学院念书,目前在咖啡连锁店实习,雇主有意在实习期满后聘请被告。被告的父母担心,若被告入住男童宿舍,会影响他的就业前景。

此次法官没有判林俊良进男童宿舍或者少年改造所,但是在接下来几天内,控方很有可能继续提出上诉,坚持让林俊良接受男童宿舍或少年改造所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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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4-2015 19:28:00|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如果他打我就好了。。起码可以拿几天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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