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印度骚乱当晚,男子被指不顾警告没马上离开现场还用手机拍下混乱场面,但辩方律师称被告没听见警告广播,也没有在骚乱正中地点逗留。 25名印度籍男子因参与小印度骚乱被控,被告阿鲁卡里穆都(Arun Kaliamurthy,29岁)是本案最后一名,也是第二名不认罪选择抗辩的被告。拥有硕士学位的阿鲁曾在本地担任电脑系统工程师,案发时持社交准证正在找新工作。 他面对一项控状,指他在2013年12月8日骚乱发生当晚10时42分至11时10分之间,在跑马埔路和加宝路一带不顾警告和至少五人继续非法聚集,扰乱公众场所安宁。 [attach][/attach]
庭上揭露,阿鲁在骚乱现场用手机拍下一段长约五分钟的视频和22张照片,视频的结束时间为晚上10时49分。
根据庭上播放的录像片段,画面里可见被推翻的警车和车子燃烧,也可听见镇暴队重复播放警告句,告诫公众“马上解散,否则将以武力驱散”。 控方昨天传召六名证人出庭供证,包括阿鲁的室友加蒂瓦兰(27岁,工程项目经理)和警方证人。 跟阿鲁同租彰德路(Chander Road)一个组屋单位的加蒂瓦兰以英语供证说,阿鲁当晚8时左右出门见朋友,晚上9时许打电话告诉他有人被巴士撞死,大家像是在抗议,叫他从楼上往下看看情况。 加蒂瓦兰之后下楼找阿鲁,当时阿鲁和两名朋友在加宝路和彰德路交界处的Kodai餐厅。加蒂瓦兰也提到,他们站着旁观那些闹事者但没有参与,也没有听见警察警告大家散开,他之后先回家,过了两天一直不见阿鲁回来才到警局询问。 当被辩方律师萨斯纳登问及阿鲁是否也可能没听到警告时,加蒂瓦兰答说:“有可能。” 律师透露,阿鲁当时和朋友在一起,所以没和加蒂瓦兰一起离开,当他想走时却发现路被封了。阿鲁隔天凌晨2时在甘榜加卜路的一家餐厅被捕,而非骚乱中心跑马埔路或彰德路,这证明他确实有听从指示散开。 阿鲁的父母特地从印度来新旁听审讯,审讯预计后天结束。一旦罪名成立,阿鲁可被判坐牢最长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attach][/attach] [attach][/attach] 图片为2013年小印度地区骚乱的惨烈画面。 小编说: 这关乎新加坡的法律,小编就不发表意见了。只是劝大家,发生突发事件尽量别看热闹。国内就曾发生男青年看两伙人群殴,结果被不小心卷入其中而受伤的案件。所以,热闹尽量别看,控制好自己的好奇心,要不擦枪走火,流血负伤多不值得,‘好奇害死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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