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被控伪造高庭文件,虽然获得总检察署有条件撤销控状,免去刑事罪责,但却因行为严重不当,昨天被三司特别庭除名,不得再当律师。 哥比纳比莱(Gopinath Pillai,44岁)是在承认两项指他伪造文件和向客户撒谎等抵触法律专业条例指控后,于去年10月底被纪律审裁庭裁定行为严重不当,而面对三司特别庭的检举。 [attach][/attach] 有关申请由大法官梅达顺、赵锡燊法官和潘文龙法官组成的三司特别庭审理。 大法官代表三司特别庭宣判时说,尽管哥比纳比莱有很强的求情因素,但他们看不出有什么依据可以让三司特别庭不必遵循案例。 律师公会由詹德南莫汉律师代表,促请三司特别庭褫夺哥比纳比莱的律师资格。不过,哥比纳比莱的律师苏雷斯则请求三司特别庭不要将哥比纳比莱除名。 苏雷斯律师说,虽然哥比纳比莱面对刑事罪,但总检察署基于他的个人情况,有条件撤销他的控状。此外,哥比纳比莱过去为律师公会的无偿服务作出贡献。 律师说,哥比纳比莱事发期间面对巨大压力,患严重压力症,导致他行为失常。他知道自己犯错,向纪律审裁庭承认指控。 律师透露,律师公会已聘请哥比纳比莱担任高级助理副处长,负责刑事法律援助计划。 哥比纳比莱自1996年7月起执业,去年8月停业,前后17年,他曾在Eldan Law、Tan Jin Hwee等律师事务所服务。 他积极推动律师公会的无偿服务,从2005年至2013年担任律师公会刑事法律援助计划(Criminal Legal Aid Scheme)主席长达8年,也义务协助国家法院的HELP计划。 哥比纳比莱是在被客户投诉后,经律师公会调查,而面对纪律审裁庭的聆讯。 去年1月,他被控上国家法院,面对六项伪造文件控状。他被指于2012年9月6日至2013年4月18日间,七个月内伪造了六份高庭文件,包括四份法庭庭令、一份上诉书,以及一份讼费担保金的相关文件。所有伪造的文书都与2011年一起商业民事诉讼案有关。当时他是其中一名股东的代表律师。 总检察署去年8月有条件撤销所有控状,条件包括接受严厉警告,并且在两年内不得再犯,以及从去年9月起不得申请执业执照三年、继续接受两年的精神评估和辅导。 [attach][/att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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